微笑闪亮未来
法律主观:
离婚不要对方抚养费的情况下,是可以再要回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民法典》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第三十号法释作出如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第二项中指及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和“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却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会被拘留,拘留时间一般不会超过15天。但如果对方没有支付能力,一般会降低抚养费,在另行支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在双方的协商之下是可以变更的。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一)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二)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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