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结婚十三年后想离婚,而房产是我父母名下的,算夫妻共同财产么?是否需要与女方分割?

山凤

山凤

如果你父母健在且户头是你父母此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父母有任何一方健在,配偶有优先继承权,如有遗嘱则优先按遗嘱处理。如父母双方已故且你是独生子,房子将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D.

D.

那肯定是你父母的房子啊,只有结婚以后真正属于你俩的东西以及结婚以前属于你但是后来你没法证明是结婚前的东西需要你们两人平分的。

清儿

清儿

不算,还是你父母的

才才

才才


1.如果你父母目前仍然健在,则该房产为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甚至在你父母明确表示要赠与你们,只要没有过户,就不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 如果你父母,有一方去世,而另一方健在的话,则该房产有一半是健在一方的个人财产,论文一半为死者的遗产;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没有涉及的部分财产,则按照法定继承--其继承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


3.即使你父母双亡,其最后死亡者,如果有合法有效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遗嘱,或者该遗嘱没有涉及的部分财产,则由最后死亡者的父母,子女继承。也就是说---你的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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