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
法律主观:
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出遗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