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雪酥柒诺
家,是温暖的港湾,是心灵的归宿。但现实生活中,因家庭财产纠纷处理不当而导致关系破裂的家庭却比比皆是。如何梳理家庭财产纠纷,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合法合理而不失温度地处理好关于家庭财产的分割问题,我想这是每个正在面临离家庭财产纠纷问题的朋友都十分关心的问题。接下来我就家庭财产纠纷问题,和大家分享一些简单实用的梳理家庭财产纠纷的干货方法,以及处理的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庭财产纠纷一般出现在以下四种情况:婚姻关系破裂(离婚)、婚内财产分割、财产继承、析产分家。
家庭财产纠纷的梳理方法
离婚财产分割(婚内财产分割)
1、离婚财产分割思路梳理:
明确家庭财产中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统计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分割。若存在婚姻双方于婚内产生的负债,则须明确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2、婚内财产分割思路梳理:
明确当前夫妻共同财产利益有哪些→明确当前夫妻共同财产利益损失程度→本人对当前状况的承受能力→是否可以改善现状→是否要维持婚姻关系→与另一方进行财产分割协商→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我国现行法律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定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我国现行法律对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
《民法典》第1066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5、法律对于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在处理财产纠纷时,若夫妻双方对某些财产或债务事先进行过书面约定,则其约定在分割财产时具有法律效益。
财产继承(析产分家)
1、在此类家庭财产纠纷中,最重要的就是将家庭共有财产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个人财产相区别,特别是要分清家庭共有财产与父母个人财产的区别。
2、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某个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即使在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取得,也不存在共有关系。对于个人财产的处理,以归个人所有为原则。
3、对于因父母将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与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而发生的纠纷,应该按赠与纠纷处理,以充分尊重赠与人的意愿为原则。(子女给付父母赡养费是法定义务,该赡养费属于父母个人财产,父母将赡养费积累起来购置的财产,所有权属于父母,与给付赡养费的子女之间不形成共有财产关系。)
4、家庭成员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家庭财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时,一般应按共有人权利义务相一致和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安定等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
5、父母去世后应尊重父母及当事人意愿,参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其遗产进行处理。
6、在处理财产纠纷时,若部分财产相关利益家庭成员对该财产进行过书面约定,则其约定在分割财产时具有法律效益。
家庭财产纠纷处理建议
对共有财产分割方法
1、实物分割。共有财产属于可分物,分割后不损害财产的经济用途和价值的,可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共有财产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损害其经济用途和价值的,或者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均不愿意采取实物分割方法的,可将共有财产作价变卖,各共有人取得相应的价金。
3、作价补偿。共有财产不能分割,或虽可分割,但有的共有人愿意取得实物,有的共有人不愿意取得实物的,可将共有财产归愿意取得实物的共有人所有,由取得实物的共有人按共有财产的价值,给未取得实物的共有人以相当于其实有份额的经济补偿。
对纠纷中争议部分的处理
1、自行协商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