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若水
您好。
结婚前的房子都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财产。
孩子有继承权。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
十
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望采纳。
翡翠鉴定师
1、农村住房如果确实是婚前所盖,则肯定属于婚前财产。
2、离婚也并不是均分财产,而且根据双方的情况,结合维护弱者多得的方式来分配,因此如果你父亲失去经济来源又有病,则为确保你父亲的后续生活,财产肯定也要多分。
3、极积应诉即可。
何玉娟
从题主描述来看,正房应当属于您父亲,而东西厢房如果是婚后建造的,应当同您父亲的婚后存款一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您继母可以分得。
老饺
你父亲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继母没有权利分割你父亲的婚前财产,她只能有权利分割她与你父亲结婚之后所发生的财产,这部分财产才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有疾病离婚时可以要求多分,用于治疗和生活费。
海苔女(原味)
你父亲得的什么病?如果是不能自理,你继母就犯有遗弃罪。1993年结婚,结婚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要有证明)这与丈夫死后不一样,丈夫死后属于丈夫的遗产,妻子可以继承。丈夫健在不存在遗产。只是1993年后的收入能平分。
冰雪凝聚
房子属于你父亲的婚前财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就算是你继母要求法院分割也是不能得逞的,至于说存款是可以分割的。
刘娜
婚前财产,你们父母当年建房时有批示,批房基地后会有建房支出,做为证据,可以让你父亲口述,你们录像,若确婚前房,不能给继母。
le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如果夫妻未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结婚前的财产为一方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如果夫妻未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结婚前的财产为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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