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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戒指离婚怎么办?
离婚总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如果你看着当初的婚戒,想到对方的承诺,你会忍不住感到受伤。结婚戒指离婚该怎么办?这里有几种常见的方式:
第一个:闺蜜说我离婚了,结婚的时候戒指没带。他妈妈给我的,他什么都没拿。我个人觉得这些不属于我。不该拿。号码
第二种:看离婚是谁的错。如果是你自己的错,就不要把戒指还回去。你现在应该还给她,跟她道歉,让她随便处理。心安理得。如果是女方的错,离婚退了戒指,直接处理掉卖了,或者换个更好更贵的给下一个。把它还给当初买它的人。
第三种:还是穿,以免别人说闲话。也为你自己保留一个想法。
第四种:留给孩子作为信物。
第
五:随便处理掉,卖掉。
第
六:收起来,老了可以看看。
离婚后法律如何处理结婚戒指
案例简介
涂某(男)和刘谋(女)是高中同学。他们从大学开始恋爱,感情一直很稳定。2012年6月,双方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12年7月,涂某购买了一枚价值2万元的钻戒作为结婚戒指。2012年8月,涂与刘举行婚礼,并亲手为刘戴上钻戒。2013年6月,因双方感情不和,涂某与刘某开始分居。2013年12月,涂某欲与刘某离婚,起诉至法院。诉讼中,涂某认为钻戒是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刘认为钻戒是她的私人财产。
本案的分歧在于结婚钻戒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种意见认为,结婚钻戒是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种意见认为,钻戒是刘的个人财产,刘享有钻戒的所有权。
法律解释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1.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劳动报酬;
2.以劳动报酬取得的财产;
3.生产经营收入;
4.知识产权收入;
5.因继承而获得的财产,但遗嘱指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6.作为赠与取得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注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7.其他应当归夫妻所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意外中奖获得的奖金等。
同时,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4.甲方的特殊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判决如下:钻戒虽为涂婚后购买,但仅由刘婚后使用,应认定为刘的专用生活用品,归刘所有。退一步讲,即使钻戒不被认定为刘的个人生活用品,涂某将钻戒送给刘的行为也应视为单独赠与刘,合法有效。故钻戒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认定为刘的个人财产,归刘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