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凉春暖
我国自1994年2月1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仅为非婚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的效力从双方符合结婚要件时起算。对于孩子,父母具有抚养的义务,不受父母婚姻关系的影响,所以可以要求对孩子的抚养费,其他的赔偿费是没有的。
September
新婚姻法频布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了!!
但你们有孩子,你可以要求赔偿和抚养费
rock-tree
都有孩子肯定是事实婚姻啦。离婚的话,只要你主动要求肯定可以。
媚态
看完你的问题后.我查了一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是在94年以前就同居在一起的,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比如当地居委会或社区的相关证明.那么,你们算事实婚姻.而如果是94年以后在一起的,不算事实婚姻,只能算非法同居.肠窢斑喝职估办台暴郡
个人不理解为什么你们不能办结婚登记证,但事已至此,只能建议你和对方好好的谈一谈了.
想想
你只能拿到孩子的抚养费。
Orange
首先要明确你们是哪一年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居住的?这很重要!因为国家有个确定事实婚姻的规定年限。即便不属于事实婚姻?也要先解除同居关系,因为,你们有孩子,并且涉及到关于孩子抚养问题。你不属于第三者,虽然,当然啦,如果他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件?事情还是总要有个先来后到的。你与他有孩子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