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诗晴
说起离婚,往往被人们分为这么几个类型:外遇型、违法型、家庭暴力型、家庭功能丧失型等等。近些年又新添了两种类型——买房式离婚、躲债式离婚。
买房式离婚不用解释大家应该都懂,就是为了获取买房资格或者省钱而办理的假离婚。而这个躲债式离婚,就真真儿的是恶意行为了,这是老赖为了转移财产而采用的一种无耻办法,就这损招儿,坑了多少债权人??
难道面对这种老赖假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形就没有任何办法了吗?其实并不是,针对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有的债权人可能对“撤销权”这三个字比较陌生,先给大家用书面语解释一下,再用白话翻译一下,觉得书面语太长不想看的,可以直接跳到文章最后一段。
撤销权是实体法上的权利,是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撤销权的权利人不是民事行为当事人,而是与此行为有利益关联的第三人,是作为债务人的债权人。
《合同法》地74条规定的“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这句话应该怎么理解呢?也就是说怎么能衡量受让人是否存在恶意呢?有人觉得,只要是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就可以推断出受让人存在恶意。
撤销权又称为“废罢诉权”是债权人保全债权的一种权利。当债务人产生减少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权益时,债权人就可采取撤销权,撤销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协议。
以下为太长不看版:
老赖普遍认为只要能把债务躲过去,假离婚小意思。明着办离婚,实为转移财产,如果债权人打官司胜诉了也没关系,反正到时没有财产可以强制执行。都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的成年人,债权人明眼就能看出来,早不离晚不离偏偏这时候对方整什么离婚,就是老赖打算净身出户把财产转移出去嘛。债权人此时想要扳回一城,就可以行使撤销权了。
如果老赖在有债务缠身之时莫名离婚,且以明显不合理的原因净身出户,并且老赖的配偶知道这一情况。此时,可以推断判定其配偶存在恶意,损害了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老赖和其配偶的离婚协议。如此一来,老赖假离婚的计策便不能成功了。事实上假离婚转移财产这种办法已经被用烂了,只是如果债权人不了解老赖的财产情况这种办法还是很容易成功的,所以贷款公司在借钱出去之前一定要尽可能多了解对方的各种信息,比如用极信云科的风控系统不仅可以查询到借款人的征信,还能查询到极其详尽的运营商数据,淘宝京东的消费数据,通过这些信息可以知道借款人的收货地址、曾经出没的地点、所留联系方式是否为小号,有没有可能玩儿失踪,有可能躲到哪里等等你有可能考虑不到的信息。同时,也希望各位债权人多了解一些关于债务在不同情况下被侵害利益时的各种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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