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
原则上是不能分的征用款了,因为户口迁出,不过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看当地是否有其他相关政策。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分配土地补偿费等归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时,
其所有成员都完全平等地享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的权利,由此可见,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时拥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享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分配权的
必要条件,也是惟一条件。
笑看人生
你好,这种跟身份有关的拆迁补偿款,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荣律师事务所-秦红梅律师
快乐人生
我来补充专业点的回答:婚后娘家拆迁分的姑娘户,分户有两个标准,
一是按原来拆迁的面积来分,而是按拆迁户户籍人口分,一般情况下是按第二种方式操作的。所以,能分姑娘户的前提条件是娘家的房子被拆迁,而娘家的房子的结婚前就已经存在,所以分的的姑娘户是个人财产,除非夫妻签有财产协议,否则就是个人财产。特别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来后,这样的问题更加明显。
李光伦
婚后娘家拆迁分的姑娘户,分户有两个标准,
一是按原来拆迁的面积来分,而是按拆迁户户籍人口分,一般情况下是按第二种方式操作的。所以,能分姑娘户的前提条件是娘家的房子被拆迁,而娘家的房子的结婚前就已经存在,所以分的的姑娘户是个人财产,除非夫妻签有财产协议,否则就是个人财产。特别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来后,这样的问题更加明显。
婷789
离婚引起的分家析产案件,在杭州也是常见的,主要原因就是房屋拆迁。杭州离婚律师用三种情况来分析,娘家拆迁分得的房子,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如果女方在娘家有房产,而且是婚前的针对房屋的补偿,仍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第
二、如果因为女方的户口所获得的补偿,不管是面积还是金钱,原则上也属于个人财产。
第
三,如果女方没有房产,父母分了一部分房屋面积给女方,在没有明确指定给女方个人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下,女方如果不想和男方共有,需要与父母一个赠与协议,约定房屋面积赠与女方个人,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与配偶关。
婚姻律师李晓娟,杭州专业离婚律师,只办理婚姻案件。
擅长:离婚、抚养权、财产分割、分家析产、协议起草。
经典漆唐玲玲
分的姑娘户时,夫妻去公证处,公证了属于个人财产,不公正属于共同财产。但不包括,夫妻已写协议。
丹妮子
个人的,因为分到姑娘户时还没结婚,与男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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