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舍才有得
【答案】: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享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开始以后,先由其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而且,《继承法》规定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特殊保护手段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代位继承制度。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3)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因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可以主张自己的必要继承份额,不受遗嘱的限制。应从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入手,分析其法律地位及各种特殊保护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