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房女儿外孙户口在我户口本上我与妻子离婚女儿和小外孙可以分割房产吗?

今生缘

今生缘

需要分具体情况。离婚时仅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若该拆迁房属于您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您和妻子离婚时是需要进行分割的,女儿和外孙不可以分割;如果该房产有女儿和小外孙的份额,那么一般情况下,法官可能会以设计第三人利益为由不予处理,需另行提起诉讼。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是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以及军人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樊宇.微道传媒

樊宇.微道传媒

这个问题要作如下考虑。如果你和妻子离婚了,财产也已经进行了分割,拆迁房的房产是你的,那么,你就有完全的处分权,你当然可以把房产的一部分赠与你的女儿和外孙女。反之,如果你的妻子和你仍然共有这套房产,或者房产权归你妻子所有,那你是无独立权处分权或者无处分权的。

立夏

立夏

这么跳你说你就明白了,儿子和女儿有权孙子和外孙都有权分得拆迁款,拆迁款是有的点按人头算,就是不按人头算你女儿也有应得的份,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并采纳哦谢谢!

自由行走的云

自由行走的云

女儿可以分割到,因为女儿是亲生,这是离婚后也不可改变的。

杨朝霞

杨朝霞

你和妻子离婚了如果房子和你前妻没有关系了你女儿和外孙女是没有权利分割房产的

徐烨

徐烨

拆迁房的时候,你的女儿和外孙户口在你的户口本上。他们是有权利可以分割房产的。因为,拆迁的时候,如果按人头算,你的女儿和你的外甥都有份儿啊。肯定人家是有权利分割房产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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