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
法律主观:
一、协议结婚的含义
协议结婚,指的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事先签订协议,后登记结婚,遵从协议中财产、双方权利义务等各项约定,不实质行使夫妻权利和履行夫妻义务。协议结婚双方虽是自愿结婚,但并没有共同承担婚姻带来的权利和义务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婚姻关系在形式上虽是合法的,但实质协议结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协议结婚是“真结婚”
结婚没有“假结婚”这一说,婚姻登记部门一旦对双方的申请审查完毕,就有了结婚的法律效力。结婚属于 民事法律行为 ,只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并进行 结婚登记 ,其婚姻关系就存在。根据《民法典》第143条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规定,以及第1046条、1047条、1048条、1049条、1051条对“结婚”的规定可知,结婚的条件包括:
1、男女双方必须出于自愿结婚。
2、双方应达到 法定结婚年龄 :男方必须满22周岁,女方必须满20周岁。
3、双方均没有配偶。
4、双方的关系不在近亲结婚的范围里。
男女双方要有表示结婚意愿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的作出符合法定形式。协议结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完成结婚登记,其婚姻就存在。
三、协议结婚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男女双方只是在婚前通过书面形式对个人和双方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的,依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如果只是名义夫妻,双方有了结婚之名,却无婚姻之实,其实质是通过协议逃避法律规定的夫妻权利义务,那么协议结婚不受法律保护。
例如第1058条、第1059条、第1061条规定的,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以及夫妻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些都是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所应有的权利义务,不可通过协议结婚逃避。
婚姻要具备合法性,必须保证形式、内容、取得三方面的合法,“协议结婚”虽然在结婚证的取得和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内容却是空洞的,违背了夫妻生活内容必须真实、自愿的原则,只是通过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的目的,所以协议结婚不受法律保护。
结婚是男女双方自愿依据法律规定完成审查登记程序,共同享有合法婚姻关系里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结婚形式上合法,但内容不符合婚姻实质,因此协议结婚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 ,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