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规定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喜相聚

喜相聚

一、起诉离婚条件

离婚诉讼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是否存在准予离婚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淘宝店铺:熊大农家干货

淘宝店铺:熊大农家干货

离婚需要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当事人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男女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是真实的、自愿的,他们签订离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作了适当的分配和处理,并且双方没有争议。以上就是办理协议离婚的两个条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就可以去当地民政局登记离婚。

青春如约而至

青春如约而至


1.新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想ྂ当ཽ年ཻ呐

 想ྂ当ཽ年ཻ呐


1.

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
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

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典》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


3.

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
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

王永忠

王永忠

离婚法律规定:如果双方都想离婚的,可以处理好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和债务问题,并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办理离婚登记,即可离婚。如果只一方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阿狸

阿狸

由于离婚方式的不同,离婚所需的条件也不同。一、协议离婚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必须达成离婚协议。
(3)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做出适当合理的安排,达成一致的协议,适当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4)协议离婚必须合法。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如下:
1、原被告起诉时必须有合法婚姻;
2、提交民事起诉书、身份资料、结婚证等证据材料;
3、原被告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自诉讼。但是,如果一方或双方都是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需要除配偶以外的其他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如果要求法院支持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如果一方有法律规定,应允许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上一篇:给了抚养费对方不给见孩子怎么办?

下一篇:调解离婚房产过户流程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