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溏月色
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注明只赠与女儿,那么这房子就算是女儿的个人财产,否则是算女儿与女婿的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具体规定如下:
1、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扩展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
梁梁
如果婚后父母赠与财产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口头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的子女,那么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否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各方面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参考资料:
微笑
婚后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是女儿的个人财产。
依据:《婚姻法》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全文共分为8章,包括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及附则,共27条。内容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家庭关系方面的各种重要问题。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废止。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
龙哥づ
你好!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样子,结婚后,父母出资给女儿买房子,并登记在女儿名下的话,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
如果房子产权是父母的,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这样子房屋依然登记在父母名下,不因让女儿居住而发生变更,还是父母的。
希望回答能帮助到你!
黄强
1、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你所述,房子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
2、如果房子产权证是父母的,则属于父母两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更不属于女儿、女婿的共同财产。
人事
如果明确是给女儿一方的,应当视为个人财产。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张丽彬
这只能理解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行为,这份房产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属于她父母。如果父母不在了,牵扯遗产继承,这房子又是婚后赠与的,那要看,他们是赠与女儿个人还是夫妻双方,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或是有没有赠与手续。仅供参考
向日葵️
如果父母明确只规定女儿一方,即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否则为共同财产。
远甯
如果能够证明该房产权有你父母出资,且明确赠与其个人的,房产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应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财产,就属于其父母的合法财产。
爱的任性
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注明只赠与女儿,那么这房子就算是女儿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父母赠与财产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口头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的子女,那么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扩展资料
新婚姻法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
姚博远妈妈
如果没有特别明确约定是给女儿个人的,那么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继承是的。
婷789
女儿已经结婚,这时父母赠与女儿一套房子,如果明确只是赠与女儿一个人,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指明,就是赠与夫妻两个人,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按照新婚姻法,婚后,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是女儿的个人财产还是女儿和女婿的共同财产啊?
女儿已经结婚,这时父母赠与女儿一套房子,如果明确只是赠与女儿一个人,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指明,就是赠与夫妻两个人,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晨晨
婚后给的房子,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割,遗嘱继承可以指定继承人
水中月
按照相关规定,属于个人财产。
A-王浩然
无其它子女,女儿就是唯一承人。除非父亲有遗嘱指定他人。
小雏菊
还有你的母亲,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明确只归你个人所有。
醉露梧桐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如果父母特别约定是给女儿的个人财产,就是女儿以方的财产,另一半就没有了财产。
勿扰
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这个房子是给自己的女儿一个人的话,无论女儿是否结婚,都只算是女儿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子只归属于女儿一个人,不算女儿女婿的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不要进行分割。
钢哥
如果什么都不做的,很大可能会成为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指定的,就可视为女儿的个人财产。方法是父母与女儿签订一份赠予协议,指定赠予女儿个人,在公证处公证。
CHENG
是在女儿婚后给的,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如果没有明确标明指定给女儿单独所有,或者女婿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没有签产权放弃书,那就是父母赠予你们的共有财产,属婚后共有财产,各占50%的产权份额。
冉颜红
如果是父母一次性付清房款,当然是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说只是付一个首付,由个人还房贷,那么结婚后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说遇到了无耻之男,那就可能会要房屋涨价部分的钱财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一般这种男人是没有的。所以说不必担心,自己要做一个独立的女人,自己开心快乐最重要。其实父母给你买房子就是怕你受气。
子夜~顺联动力
应该算女儿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女儿和女婿的共同财产,因为是父母给女儿的房子与女如有无关,这属于私人赠与,与别人无关。
陈俊宇
我觉得不管是新婚姻法还是旧婚姻法。父母给女儿的房子。应该是女儿的财产。不能算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佳祥
根据婚姻新婚姻法婚后父母给女儿的房子算是女人个人财产还是女人和女婿的共同财产我觉得是女儿的共同财产跟女婿有啥关系呀。
雪冲
那就要看父母的意愿了,父母应该说清楚,这个房子是给女儿的,还是给女儿和女婿共同的,一般来说,父母应该是说给自己女儿的,不能说给女儿和女婿共同的,万一他们离婚了。岂不是好过了她人
王念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应该这么看 房子是女方父母买的,女方的父母出资购买,女方的配偶并没有出钱购买,父母赠予女儿的
最近很烦
父母给女儿的房子应该这么看
房子是女方父母买的,女方的父母出资购买,女方的配偶并没有出钱购买,父母赠予女儿,
由于女方已经结婚,女方和男方共同使用这个房子,这个房子是女方的独有财产,并不构成女方和男方的共同财产,即使这个房产本上写上了男方的名字,也不行
在赠予过程中,除非女方的父母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予女儿和女婿的,并且出具有公信力的公证,协议之类的,在有协议并且经过公证的情况下,这个才能算作女儿和女婿的共同财产
换一个极端情况来看:假如女方和男方离婚,除非有明确的赠予协议,并且上面明确标明了赠予女方和男方,经过公证,男方才可以对房子提出财产分割的要求,否则男方无权对房子提出财产要求的
当然在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男方虽然没有协议,但是能够提供购房出资证明,证明自己在房子购买过程中也是出了钱的,只有这个时候,男方才可以对房子提出财产要求
现在房价高昂,一处房子动辄百万,是很多人一生的心血,对待房子,切不可动歪心思。
霞
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注明只赠与女儿,那么这房子就算是女儿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父母赠与财产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也没有口头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的子女,那么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