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盼盼美饰
22年的同居生活已经构成了事实婚姻,你们的子女就有权继承你们的任何一方的东西,所以你们双方的东西都归你们的子女继承。这个毫无悬念。
君莫笑
是的。子女对父母的财产有法定继承权,包括非婚生子女。
Peter 琴
房产中虽写的是男的名字,但房子是用离异女的钱买的,男和女生下的孩孑无有继承这套房产权的。
熬夜后的黑眼圈
孩子有继承权。在我国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HYQ是清
有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这······)
To红
用哪个女的钱买一套房子?同居女人的吗?那么这个男的这一辈子整了点啥?买一套房子也是别人的钱?原来他是一个吃软饭的啊!
才才
这种男人居然也有女人愿意跟。是眼瞎还是看这男的帅啊
徐国录
你好。
首先,由于1988年开始同居,此时应算事实婚姻,与之前的婚姻一起构成重婚。对于重婚,有两种救济方式:
第
一,由当事人或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也就是说,如果申请婚姻无效,由于男方是过错方,女方可以把自己挣的钱包括扩建房子所花的钱追回,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因为,扩建的部分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既然婚姻无效,那么谁扩建的就应还谁。
第
二,可以主张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另外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所以,无论主张婚姻无效还是离婚,结果都是一样的,即都不能与男方维持该婚姻,并且都能获得法律的救济。
中国的婚姻法实际上就是一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里面的很多条文都是偏向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所以只要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不怕自己的权益没法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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