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呐
回答:一方婚前的房产,结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但是共同财产不代表离婚时一人一半。具体分割情况还需要结合婚姻状况、房屋贡献度等进行具体判断。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原则,包括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将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进行变更登记,将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相当于将该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对另一方进行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该房屋归属有特别的约定,当然是约定优先。
经常有朋友问说他们夫妻签订了财产协议,约定该房屋给自己,但另一方却一直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会不会什么风险。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在这里提示,如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抓紧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为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一方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即使双方签订了协议,却没有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那么这也是一纸空文,即使起诉到法院,一般也不会得到支持。如果想让对方不享有任意撤销的权利,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对方是不能任意撤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上一篇: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