炫彩虹冰之凤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如果是单独所有,离婚后是可以一个人卖房的。如果是婚内房产,也没有夫妻双方关于房产权属的婚内约定,那就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享有共同处置权,离婚期间单方不可以卖房期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遗落的时光
房产证只有妻子一方名字,如果是单独所有,离婚后她是可以一个人卖房的。如果是婚内房产,也没有夫妻双方关于房产权属的婚内约定,那就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享有共同处置权,离婚期间单方不可以卖房期间的。如果双方离婚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她一人所有,离婚后,她可以一人卖房了。
依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西部人
魏国鹏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名字能否单方面出卖房屋”的问题。首先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婚姻一个是房产。所以您先要确定房子是不是您和您爱人的共同财产,以及是否只是房产问题而不涉及离婚。如果仅仅是房产的问题,您单方面出售了房子,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购买者有理由相信您就是房屋的完全权利人,与您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除非您爱人有证据证明购买人存有过错,与您恶意串通,损害了她的利益。比如房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者双方根本没有付款行为。或者买房人是熟人知道房子是属于您和您爱人两个人的。如果涉及到婚姻问题,例如您是在离婚期间卖方的,根据法律规定:一旦夫妻关系恶化,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到交易中心办理“异议登记”,阻止一方擅自签订买卖合同;同时,在异议登记15天内,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产权并申请财产保全。
婷娉马
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若不是夫妻共有房产,可以单方面出卖房屋。如果房屋是夫妻共有房产,虽然房产证只登记为一人的名字,但是在买卖时,也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所以夫妻共同房产需要夫妻双方同意许可才行。
一般交易的过程中,在房管局进行审查时,还会查询房屋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是共同房产还是个人房产;如果是共同房产,需要双方都签字才能过户,需要提供相应的婚姻状况证明,配偶也需出示身份证明。
扩展资料:
案例:
合肥市房产部门发布的关于改进房屋登记有关审计方法的通知,来举个例子,设定张先生和李女士是一对夫妻。根据新规,从7月1号起,因为新建房屋或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安置等方式受让房屋的,夫妻共有房屋的是属于双方共同申请登记。
经登记为房屋登记簿中的权利人,再次办理房屋转移、抵押或者是各类登记时,房屋登记机构要询问与登记簿上一致时,才能办理。也就是说张先生和李女士共同买的房子,如果是协定的共有房屋,如果在7月1日以后要申请登记办证,最好房产证上面要写两个人的名字。
因为如果按照以前的政策,如果市民卖房、抵押,房产部门会查验其配偶,也就是隐性共有产权人的权益。如果确认是婚内买的房产,则卖房、抵押需要经过夫妻两人的同意。而新规实施后,房产部门将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到时候如果房子要出售、抵押,房产部门将只看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无须经过配偶同意。
7月1号起,房屋的买卖、抵押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即使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如果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无须经过配偶的同意。但这个通知也同时明确了,新规有一年的过渡期,今年7月1号之前,完成登记的且在明年7月1号之前出售或者抵押的还是按照老的政策。
这也就是说2015年7月1号前已经完成房屋登记并且记载着权益人的在2016年的7月1号之前申请办理这个各项业务,房屋登记的机构还是要对他的婚姻状况进行查验的,属于夫妻婚姻内续存的房屋,需要通过申请。
但是2016年7月1号起就一年过渡期结束之后,房屋登记在继续申请时,要对房屋的供有人进行查询。如果查询的结果,跟这个登记簿上不一样,申请人应该补充材料,并办理相应的房屋登记手续。
下一篇:婚前房产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