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一生平安
你好!
1.要求你归还五千(五万?)元钱没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若你的儿子在两周岁以内,除非协议由你抚养,法院判的话是要给女方抚养的,并由你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3.若儿子随你生活,则女方有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Valonia_
1、“她说离婚的话,我要赔给她帮我生儿子的费用5万块”这个没有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支持。
2、如果孩子小于2周岁,而且她也争着要孩子抚养权,那么法院很可能判给她,你需要分期支付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数额,一般按照你月收入的20%进行支付。
3、离婚后探望孩子属于权利,即探望权,如果孩子判给你,她可来可不来,但是判给你的话,她也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向日葵️
夫妻吵吵闹闹是正常的,为了小孩子,如果实在无法相处,建议先分居一段时间,双方都冷静思考下。
距离产生美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经过冷静思考还是无法相处,最好是协议离婚。双方约定财产分割与孩子抚养权。
你老婆在儿子身上花的钱,你没有义务一定要还她,抚养子女是你们两的共同义务。还有其它赔偿要求,也不合理。你们是打过结婚证的。从法律上讲,你都不需要赔偿她什么。
如果说离婚补偿给她是说的过去的,具体金额你们好好协商确定。
另一方面,从道义上讲,在你老婆离婚后,再婚前,你对你老婆孩子仍有一定的抚养义务。
周杰
你的几个问题,总结如下:
1、孩子在2周岁以内属于哺乳期,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女方不愿抚养的除外。
2、如果儿子归你抚养的话,她在儿子身上花的5000元钱,你不需要归还给她。
3、不需要赔偿生儿子的费用5万元,无任何法律依据。
4、离婚后,她对子女有探视权。
5、加一点:不管你们夫妻是离婚或没有离婚,只是你们一个社会形态的改变,并不能改变你们和儿子的血缘关系,意思就是说,不管如何,你们夫妻都是你儿子的父母,你们都有义务抚养孩子长大。
西部人
对于孩子的支出属于夫妻共同义务,你不必偿还;女方的赔偿主张没有依据;探望孩子是其权利,抚养是其义务。
Yuki
不知道你说的她花钱到孩子身上的钱是哪来的?
原则上讲,婚后新增加的财产,你们之间没有特殊约定的话,无论是你的还是她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不分彼此的。
法律上讲,她生孩子你不需要补偿她的,离婚之后她当然也有义务养孩子。你们是孩子的父母,权利义务都是相当的。
仍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电话联系。
山东济南离婚律师158徐5414春艳4512。
海带
离婚后她有权利去看你们的孩子
刘娜
养儿子双方都有义务,花了的钱不用还,结婚生子也是正常的现象,不存在赔偿的情况。但是你们儿子这么小离婚也应该随母亲生活的,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给付对方小孩抚养费,也有近视权。
叶湖北生
相信回答的人会很多,我就不回答了。
消失的记忆
一、五千块不需要给他,属于共同抚养小孩产生;另外,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支持这种要求。
二、“她帮你生儿子”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夫妻之间生孩子能说谁帮谁吗?所以,不可能有要给她帮你生儿子要给5万的说法。
三、因为孩子还小,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都会将小孩的抚养权判归女方;当然,这并不是一定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收入、离婚后的生活环境、双方的生活习惯等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教育等判决抚养权。同时,不承担抚养义务的一方是要支付抚养费的,一般都是每月几百块。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之规定,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去看也可以不去。
人都是会变的、
你好!
1.要求你归还五千(五万?)元钱没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若你的儿子在两周岁以内,除非协议由你抚养,法院判的话是要给女方抚养的,并由你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3.若儿子随你生活,则女方有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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