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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这种情况,将根据婚姻法解释三来进行处理,即根据该解释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李登忠
按住新的司法解释,房子应该归男方的,你可以主张房子升值部分的收益。
小幸运
我不懂。。。给点资料你,希望有帮助!老兄!离婚是大事,考虑清楚啊!
参考资料:
1、“想问问这种情况怎么办?房子怎么分?”:麻烦你先告诉我一声:房产证上是你一人的名字、还是你们两人的名字?房产证如果是你们两人的名字:这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她有权要求分一半:即使婚后都是你挣钱还的货款:但只要你们没有书面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管是你挣的钱还是她挣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房产证上是你一人的名字、而且房子又是在结婚前所买:
(1)这房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她无权分房。
(2)但是:你结婚后所还的货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要一半货款钱。当然:如果你们书面约定了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话:连这一半货款的钱她也无权分了。
3、如果你们离婚,房产可能的分割方式是:
(1)如果是你的婚前个人房产:你给她一半婚后所还的货款钱(当然,如果约定了婚后财产各自所有时就不用给了)。
(2)如果房产证上有两人名:房产归一方、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房价;如果两都不要:也可以拍卖后先还货款后分钱。
(1)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应当是夫妻的共有财产,而不论按揭协议上是谁的签名和由谁来支付按揭款。
(2)财产的分割应当通过协商或法院的调解及判决来决定。房子归了谁就由谁来继续支付按揭款并拥有所有权。一般是取得房产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现金补偿的方式来分割这处房产。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一方放弃房屋所有权,另一方给相应补偿,当然,愿意的话,补偿也可以不要。
达成一致后,将上述内容写进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联系开发商、合同备案机构、贷款银行,问能否现在去掉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可以,当然好。如果不行,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贷款问题解决,可以变更时另一方有义务配合做变更手续。
2、如果协商不成,诉到法院。
对未取得房产证且有贷款的房子,法院暂时也无法分割,会暂时确定使用权,告诉双方可以分割时再起诉。
秀才
房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未登记一方有证据证明购房时有出资行为,则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属登记方名下。因此,在感情好的时候一定也要明算账,不要以为感情好就会一直好,等到感情烟消云散,劳燕分飞后悔就来不及。婚前双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且双方有争议解决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处房屋所有权归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