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的财产如何分配

人生若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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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一方死亡 财产分割 是怎样的 ?
(1) 夫妻共同财产 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 继承人 的遗产。
(2)夫妻死亡一方 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 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 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工资 、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
2、生产、经营的收益 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
3、 知识产权 的收益 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 专利 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但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 夫妻一方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根据租赁关系的法律特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共同所有财产的其他形式,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审判时,可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方便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2)个人所有房屋的婚后收益 只有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一方死亡的情况,这时也是会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此时往往就有可能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主要是配偶与子女之间就财产进行分割,但其中能够分割的仅仅是属于死者的那部分财产,其中自然也就包括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部分。因此一般要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属于死者的那一份财产之后,就这部分财产再由合法的继承人来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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