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有用吗?

A superW

A superW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开后,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没有感情破裂,一般法院不会判决离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上一篇:男方家庭有这什么特点,女儿婚后会容易不幸福?

下一篇:夫妻间签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需要公证吗?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成都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