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找对象不听妈妈的劝告,结婚后生活困难,埋怨妈妈不帮他,当妈的该怎么办?

陈百川

陈百川

女儿找对象这事,也是不能怪妈妈,妈妈没有责任和义务去承担她自己选择的后果。妈妈已经是好心劝说了,不接受,现在出问题了反而埋怨妈妈?我建议妈妈您,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这种女儿是属于忤逆,可能你不喜欢听我说的话,但是她已经是成人,有自己的判断,如果女儿和女婿日常也是很孝顺的,那你可以在你的能力范围之类帮她,如果没有,那你就算帮了她,她也不会感激你。主要看你的心怎么想,这个情况可以放弃

志

世上幸福的人幸福的模式基本上一样,但是呢,不幸的人就有千万种不幸福。

根据题主的描述,显然这位妈妈是有能力帮助她的女儿的。那么为什么不帮呢?因为这个妈妈有先见之明,不看好他的女婿,而女儿一意孤行,所以这位妈妈要让她知道不听老人言的代价。

但是出于宁拆10座庙,不毁一桩婚的观点。如果女儿婚姻幸福。女婿赚不了钱,但是很努力。帮他们渡过难关,他是一个做母亲的要考虑的事情。毕竟是亲女儿嘛。

那么这个当妈的要怎么帮,这是个学问。古人说救急不救穷。其实这个用来帮女儿这种观点也是对的。也就是女儿急用钱了,这个时候要救。但是他们生活穷,那他们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善生活。可以借本钱,但是不能够无偿的给,那不成了啃老了吗?结了婚可就独立了。

奋力拼搏

奋力拼搏

孩子多大了?如果是成人了,她找对象不听你的话,就顺其自然吧!把你能想到的最坏的结果告诉她,并且也告诉她为什么你的反对她跟这个男孩好,这是你对她们这段感情不看好的原因,既然她执意要跟男孩再一起,你也不要过于阻拦。

你会发现说的越多,阻拦越多,孩子的反抗越猛烈,越朝着你不想要的结果走,把孩子越推越远。

还不如让她自己去感受,自己去体会,什么样的男孩适合她,只有经历过,感受过才更加明白。该说的你已经说完,时候她后悔也与你无关。我们可以抚养孩子长大成人,却不能永远让她顺从和听从我们的话。她毕竟要长大要独立。

身边太多的例子,闺女长大了,工作或者学习时认识了男孩,然后陷入爱情不能自拔,无论父母怎么规劝怎么阻拦,都拆不散他们,最终父母控制太严,俩人私奔,对男孩父母来说更是开心啊,你闺女跟她儿子跑了,彩礼上就可以省一大笔,万一碰到一个心眼不好的婆婆,还瞧不起你家闺女,日后时常会说:“当年还不是你死皮赖脸的缠着我儿子,哭爹喊妈的非要自己嫁过来。”闺女的幸福从何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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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找对象不听妈妈的劝告,结婚后生活困难,还埋怨妈妈不帮她,我觉得你女儿好像让你里外都不是人。你自己也需要去想一想,是否你太娇惯你女儿了,让你女儿连基本的感恩都没有。

我跟你说一个我的亲戚家的孩子的事儿,我亲戚家的孩子连过年都不会去爷爷奶奶家拜年,而且红包还是她的妈妈拿回去给她,并且她妈妈在她奶奶家过年那一天晚上,连饭都没有吃,饺子煮好了以后就把饺子带回去了。

这不是溺爱这又是什么?你女儿虽然已经成年,但她的心智化根本不成熟。所以说你自己也需要好好的跟着女儿谈一谈,那是她的生活,不是你的。

你当初已经告诉了她,但是她不听,那么她自己就对她的选择去负责吧。

也许这个方法比较狠,你也可以采取一个稍微柔和的方案,但无论怎样,我都希望你再也不要去溺爱你的孩子了。

人生如梦

人生如梦

当妈妈的应该跟女儿好好的谈谈。,告诉他当初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既然他自己做的选择,那么就应该为自己的选择的结果负责任。

并且告诉他,他已经长大成人并且结婚了,你没有义务再继续像小时候那样去养着他。所有的一切都要靠她自己。

你可以帮他一时,但不能帮他一世。 你有能力的话你会帮他一些,但是不要让他把希望寄托到你的身上。希望他能够靠自己,努力的去工作,摆脱现在生活困难的状态。

闲庭信步

闲庭信步

你好 可以看出女儿的恋爱给你们带来了困扰与纠结 您的女儿已经27岁 人格趋于成熟 自主独立 选择和谁谈恋爱会尊重内心的感受 尤其在父母反对的情况下依然坚守爱情 可以看出男孩身上一定有吸引您女儿的特质 作为父母 对儿女恋爱对象的期望都是内心的投射 把你们心目中的未来女婿标准建立在她的选择上 对您女儿来说不公平 而且父母的过多干预常常会是他们恋爱的催化剂 他们心中有个反抗权威的内在小孩 作为父母 如果不能给予祝福 顺其自然是上策 过好自己的生活 在父母不过多干预的情况下 您的女儿会更客观的和男孩在一起 是否值得相守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海带

海带

实话实说做儿女的有几个听父母劝得?你越劝他越不听,做父母的只能把你的意见告诉他,听不听他们选择去吧,他们成亲后咱有帮他们几个仔,没有也没办法。

海苔女(原味)

海苔女(原味)

分析一下生活困难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如果没工作可以托人找找,或者想办法自己干点什么,能帮就尽量帮吧。

stephen

stephen

当妈妈的多照顾她。

基于爱情为基础的婚姻,一般是爱情伦理关系与婚姻伦理关系的复合存在。(摘自曹菁《爱情信仰论》)。

婚姻伦理关系,中国现今是民政局婚姻是登记产生,第三方管控介入,(婚姻制度各国各时代情况都不同),以婚姻管控产生,以婚姻管控算起。属于管控型伦理。属于管控范畴,被安排忠诚对象,或在限定条件下选定忠诚对象。

中华典籍《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媒氏》:“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意思是:在周代,男年满三十岁才能娶女子、结婚,女年满二十岁才能嫁给别人而结婚。若无缘无故不遵守这规矩的,就予以惩罚。

《周礼》所涉及之内容极为丰富,大至天下九州,天文历象;小至沟洫道路,草木虫鱼。凡邦国建制,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税度支,膳食衣饰,寝庙车马,农商医卜,工艺制作,各种名物、典章、制度,无所不包。堪称为中华文化之宝库。

《礼记·内则》、《谷梁传·文公十二年》、《公羊传》以及后来的《尚书大传》等史籍亦主此说,认为这是周代礼制规定的男女适婚年龄。

爱情伦理关系,自主产生,全世界总体是一男一女,与爱情有必然关系,以双方自愿爱情信念(信仰)产生,以自愿爱情信仰(爱情伦理关系)产生算起。属于自愿型伦理,无管控方存在。自愿地选定忠诚对象,是产生于情感又超越情感的爱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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