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王浩然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一般需要给的生活费更多一些。
上一篇:我们夫妻经常吵架,孩子11岁了,想离婚担心我到时争不到儿子的抚养权,以后跟我不亲,怎么办?
下一篇:夫妻离婚都不要女儿被判不许离,孩子在这样的家庭能幸福吗?
财富传承
离婚纠纷
诉讼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遗产继承
涉外婚姻
分家析产
股权分割
房产分割
微信扫描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