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丈夫家暴,双方都同意离婚,为何法院却判决不准两人离婚?

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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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两人还存在感情,而且婚姻没有达到已经破裂的地步,不符合离婚的条件,所以法院才会这么判。

Nick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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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两个人有一个孩子,但是两个人都不想要这个孩子,法院就说抚养权必须得给一个人,否则两人不能离婚。

陆

因为两个人的婚内财产还没有划分好,都没有进行协商,所以法院让他们去找律师,将财产分割一下才能离婚。

若有战,必召回

若有战,必召回

男方家庭暴力、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行。韩某因受不了丈夫朱某家暴起诉离婚,审理过程中,朱某同意离婚,也承认对韩某动过手,但他认为只有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才算家暴。最终法院判决不准两人离婚。

女子忍受丈夫打骂尽管朱某称韩某有“还手”“还口”,属于互殴,可问题是,夫妻之间互殴难道就不算家庭暴力了吗?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但并没有把家庭暴力限于一方对另一方的殴打,这也就意味着,就算双方存在互殴,也证明家暴存在。而且,根据韩某陈述,朱某练过拳击,要求韩某在遭受家暴时默默忍受,不还手、不还嘴,也有悖常情。因此,不能因为韩某有还击行为,哪怕是互殴,而否定家暴的存在。

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不判决离婚的另一个理由是,韩某和朱某对孩子的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分歧较大。这就更不能成为不准离婚的理由了。从韩某和朱某两人的实际来看,双方都是同意离婚的,之所以需要起诉到法院,那就是对孩子的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需要法院居中处理,否则,协议离婚就可以了,何必诉讼呢?

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无法就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对于抚养权,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对共同财产,则本着照顾无过错方、子女、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处理。由此可见,法院以离婚双方对子女、财产问题的处理分歧较大为由,不做离婚判决,是不可取的。

起诉离婚被驳回法院还认为,因为韩某和朱某的两个儿子年龄尚小,二儿子未满半周岁,如果判决两人离婚,对儿子的成长、教育极端不利。试想,如果让两个孩子生活在家暴的环境中,不论是父母互殴也好,一方家暴另一方也罢,这会对孩子造成多大的影响?我想,从韩某和朱某的实际情况看,判决双方离婚,反而对孩子的成长、教育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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