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尚未离循,妻子单方面有无引产胎儿的权利,法律如果规��

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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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
四: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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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妇女有的生育权,单方这样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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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终止妊娠是女方的权利,对此无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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