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如初见
作为原告在离婚案件中法官可能会问哪些问题 文章导读:离婚诉讼中,到法院开庭时候,法官(审判员)会问哪些法律问题?离婚案件当事人需要如何应对法官的提问?开庭审理前又该准备哪些答案应付法院的开庭?参加离婚审理应注意什么?离婚官司必答技巧。主题词:上海离婚律师,法官提问,如何开庭,离婚问题和答案,离婚开庭技巧,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主文: 很多离婚诉讼的当事人都非常关心,一旦法院开庭审理,法官会问我哪些问题?我该怎么答复法院才是对恰当的?我们经常接到类似的离婚法律咨询。离婚 对此上海婚姻律师沈洁认为,在法院开庭前您需要和你的离婚律师做一次深入交谈,把所有法官可能提出的问题做一遍演练,如果有不会答复的问题,可以让律师事前给您答案。不要到了庭审中猝手不及,慌慌张张,可能会使你陷入被动局面,甚至律师和当事人本人的说法大相径庭。上海离婚律师 虽然您请了律师代表您,律师可以帮助您答复很多离婚法律问题,但有一部分问题,很多法官会要求当事人本人作出答复,何况离婚案件律师代理属于一般授权,即律师不能代表当事人答复处分人身性权利的问题。当然法官的问题并不是无迹可寻,茫无目的提问的,一般来说沈律师认为法官最喜欢问以下问题:离婚问题
一:离婚当事人的身份资讯对策:答复身份证上的资讯,这里注意的是身份证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不同的,还要告知法院实际居住地址。离婚协议书问题
二:对离婚的态度,或者是否同意离婚?对策:答复同意离婚,或者不同意离婚 问题归结:这个一个被告答复的问题,但很多被告都会附加同意的条件,比如孩子归我,我就离婚,房子归我,我就同意离婚。这种答复是不被允许的,只能答复同意或者不同意,如果您觉得要附加条件的,可以在调解时候提出。离婚法律咨询问题
三:双方何时认识,恋爱、结婚、有无子女,子女年龄?对策:必须记得结婚登记时间,子女姓名,出生年月,如果双方对恋爱时间有争议的,其实这种争议并不重要。问题
四:双方婚后感情如何? 对策:按实际回答,原告可以说去年开始双方争议较多,感情开始不和。或者结婚后双方一直感情不好。被告可以说我们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的说法),或者说同意原告说法(同意离婚的说法)。问题
五:双方有无分居?对策:要记得自己的分居大致时间。问题
六: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什么?对策:具体问您的离婚律师该如何答复,该问题的答案比较复杂,建议您的律师事前帮你组织好。问题
七:你们有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对策:如果是原告,答复不能和好。如果是被告不想离婚的,答复有可能。问题
八:和好的方案是什么? 对策:这个问题是针对被告的,被告要想好如何和好,不要一方面说不同意离婚,要求和好,另外一方面又没有和好的方案。问题
九:结婚后有哪些共同财产? 对策:可以从房产、存款、股票、车辆、股权、家俱电器方面一一阐述。注意不要把婚前财产混淆其中,特别是房产方面。问题
十:结婚后有共同债务吗?对策:如果对债务有异议的,大可以不承认,让债权人另案处理。问题
十
一:有共同的债权没有?对策:就是问有没有借款给亲戚朋友。和上面的问题是相对的。 问题
十
二: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你对孩子的态度如何?或者问孩子归谁抚养?如果孩子归对方,你给抚养费给多少?或者如果孩子归你,你要对方多少抚养费? 对策:同样的,只能答复要抚养权还是不要,不要附加类视房子归我,我就要孩子,记住法院审理的是婚姻,不是用孩子作为筹码谈判,这个可以到调解时候谈。这里的抚养费是按月计算的。可以理解为每月多少。问题
十
三:你愿意给对方一次和好的机会吗? 对策:这是被告不同意离婚,要求和好下,法院对原告的提问,如果答复愿意的,那么原告必须撤诉,或者法院调解和好。问题
十
四:你认为原告在诉状上写的内容/事实是否属实?对策:这是在开庭一开始提问被告的。如果认为不属实,可以指出哪里有问题。问题
十
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离婚案件应当调解,你是否同意法官主持调解?答复:同意或者不同意。有了这些问答,上海婚姻律师沈洁认为您可以在离婚诉讼庭审中游刃有余,从容不迫了。
离婚诉讼中法官一般会向原告问哪些问题
法院具体会问哪些问题,要根据具体庭审情形去确定,无法随意揣测。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离婚诉讼中法官一般会向原告问哪些问
法官会问哪些问题,无法猜测。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资料;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离婚案件我是原告,第一次调解会问些什么问题
离婚诉讼判决离婚,主要双方感情破裂的程度,及子女的扶养权问题。
离婚案中原告因病不能出挺法官去做笔录问啥问题
问很多,主要看你们因为什么离婚的,有没有财产纠纷,对你前夫不利的你都可以说
离婚案中原告因病不能出挺 法官去做笔录都问些啥问题
主要就是为什么要离婚,对财产分配有什么意见、孩子的抚养权要不要争取以及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某种事实等等。
离婚案件中法官偏向被告我能投诉他吗
理论上是可以申诉的,但是大环境之下,成功率你懂的! 还是找找律师再上诉吧~!有些站比如360什么法网之类的免费的
离婚案件中法官可以强行房屋评估吗
如果该房产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评估拍卖分钱。
但是在执行环节的程式里
离婚案件被告胜诉了,原告上诉中法,我们怎么答辩?
你好
这么说你是被告了,
你们就依照事实和证据进行答辩,根据对方提出的问题,针尖对麦芒即可。
具体如何要参照你们的案情来决定,请个律师会很有帮助,
离婚案件原告怎么说
陈述双方认识过程,婚后感情为什么破裂,最后是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CHENG
文章导读:离婚诉讼中,到法院开庭时候,法官(审判员)会问哪些法律问题?离婚案件当事人需要如何应对法官的提问?开庭审理前又该准备哪些答案应付法院的开庭?参加离婚审理应注意什么?离婚官司必答技巧。主题词:上海离婚律师,法官提问,如何开庭,离婚问题和答案,离婚开庭技巧,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主文: 很多离婚诉讼的当事人都非常关心,一旦法院开庭审理,法官会问我哪些问题?我该怎么答复法院才是对恰当的?我们经常接到类似的离婚法律咨询。离婚 对此上海婚姻律师沈洁认为,在法院开庭前您需要和你的离婚律师做一次深入交谈,把所有法官可能提出的问题做一遍演练,如果有不会答复的问题,可以让律师事前给您答案。不要到了庭审中猝手不及,慌慌张张,可能会使你陷入被动局面,甚至律师和当事人本人的说法大相径庭。上海离婚律师 虽然您请了律师代表您,律师可以帮助您答复很多离婚法律问题,但有一部分问题,很多法官会要求当事人本人作出答复,何况离婚案件律师代理属于一般授权,即律师不能代表当事人答复处分人身性权利的问题。当然法官的问题并不是无迹可寻,茫无目的提问的,一般来说沈律师认为法官最喜欢问以下问题:离婚问题
一:离婚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对策:答复身份证上的信息,这里注意的是身份证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不同的,还要告知法院实际居住地址。离婚协议书问题
二:对离婚的态度,或者是否同意离婚?对策:答复同意离婚,或者不同意离婚 问题归结:这个一个被告答复的问题,但很多被告都会附加同意的条件,比如孩子归我,我就离婚,房子归我,我就同意离婚。这种答复是不被允许的,只能答复同意或者不同意,如果您觉得要附加条件的,可以在调解时候提出。离婚法律咨询问题
三:双方何时认识,恋爱、结婚、有无子女,子女年龄?对策:必须记得结婚登记时间,子女姓名,出生年月,如果双方对恋爱时间有争议的,其实这种争议并不重要。问题
四:双方婚后感情如何? 对策:按实际回答,原告可以说去年开始双方争议较多,感情开始不和。或者结婚后双方一直感情不好。被告可以说我们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的说法),或者说同意原告说法(同意离婚的说法)。问题
五:双方有无分居?对策:要记得自己的分居大致时间。问题
六: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什么?对策:具体问您的离婚律师该如何答复,该问题的答案比较复杂,建议您的律师事前帮你组织好。问题
七:你们有没有和好的可能性?对策:如果是原告,答复不能和好。如果是被告不想离婚的,答复有可能。问题
八:和好的方案是什么? 对策:这个问题是针对被告的,被告要想好如何和好,不要一方面说不同意离婚,要求和好,另外一方面又没有和好的方案。问题
九:结婚后有哪些共同财产? 对策:可以从房产、存款、股票、车辆、股权、家具电器方面一一阐述。注意不要把婚前财产混淆其中,特别是房产方面。问题
十:结婚后有共同债务吗?对策:如果对债务有异议的,大可以不承认,让债权人另案处理。问题
十
一:有共同的债权没有?对策:就是问有没有借款给亲戚朋友。和上面的问题是相对的。 问题
十
二: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你对孩子的态度如何?或者问孩子归谁抚养?如果孩子归对方,你给抚养费给多少?或者如果孩子归你,你要对方多少抚养费? 对策:同样的,只能答复要抚养权还是不要,不要附加类视房子归我,我就要孩子,记住法院审理的是婚姻,不是用孩子作为筹码谈判,这个可以到调解时候谈。这里的抚养费是按月计算的。可以理解为每月多少。问题
十
三:你愿意给对方一次和好的机会吗? 对策:这是被告不同意离婚,要求和好下,法院对原告的提问,如果答复愿意的,那么原告必须撤诉,或者法院调解和好。问题
十
四:你认为原告在诉状上写的内容/事实是否属实?对策:这是在开庭一开始提问被告的。如果认为不属实,可以指出哪里有问题。问题
十
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离婚案件应当调解,你是否同意法官主持调解?答复:同意或者不同意。有了这些问答,上海婚姻律师沈洁认为您可以在离婚诉讼庭审中游刃有余,从容不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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