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去爱
彩礼和三金,在法律上是认定为婚约财产,同时也有专门的案由“婚约财产纠纷”处理类似的案件。
一般的情形是,如果没有结婚,是应当全部退回的。
如果已经结婚,但婚期较短且又是女方提出离婚,原则上也是应当退回的。
建议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因为不管是法律规定还是民俗传统来说,都是应该退回的,通过协商可以少退一部分嘛。
βнΖ℡
这个看当地习俗把!女方悔婚的话 是该退回
高丰
这种事有没有法律规定,既然你不同意结婚,不退彩礼留着干嘛,
夜光杯
必须退啊,不然属于骗婚
林深时见鹿
没必要
子夜~顺联动力
怀孕4个月要做掉还离婚?
闫良
天哪,结婚是儿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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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及三金,可以认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
如果双方已经结婚,且办理了结婚登记,现在男方主张退还全部的彩礼和三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双方可以协商,退还部分的彩礼。
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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