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落的时光
离婚撤诉算一次起诉。离婚诉讼中要撤诉的,必须由原告在人民法院宣判前,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撤诉,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对于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离婚案件撤诉之后,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没有解除。
离婚案件撤诉后,一般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但是如果撤诉后六个月内,有新的事实或理由或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撤诉分为原告主动撤诉和法院接撤诉处理两种情况,原告主动撤诉即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认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撤诉。
起诉离婚的,应当先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交证据。人民法院先进行调解,经调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审核,符合起诉的通知当事人,并将副本发送给被告人,要求被告人出具答辩状,进行开庭审理。并依照事实情况宣判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 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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