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anky(建川)
没有结婚证是不存在婚姻的关系,同时也是不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来去自由,小孩归谁抚养,这个两个人去协商来决定的
随风、
你好,没有结婚证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能申请离婚,直接申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依法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债务,哺乳期内的孩子有女方抚养,超过十二岁的要征求孩子意见,正常是按照有利孩子成长为原则判决,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翁旗同城网号
没结婚证就是没有结婚,你们的孩子也只是非婚子。如果你们想分手,只能自己协商,主要是孩子归谁抚养,不管哪一方抚养另一方都必须给抚养费,因为抚养孩子是双方共同的责任
相恋
没办法
涛
没结婚也不用离婚啊
流兮
直接走人
姚建林
看你俩怎么谈,不受保护的
水中月
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双方无法补办结婚登记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
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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