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谁管理?

提问人:格式化、回忆。     发布日期:2023-07-04 15:16:41     浏览: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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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了,未成年的子女应该由谁抚养?法律对抚养权归属有什么规定吗?小编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整理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父母离婚后,未成年人由谁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①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②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③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④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⑤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⑥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⑤-⑥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二、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三、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

养父母离婚时候,双方都同意收养的,参照第一点,一方擅自收养的,且收养后一直不为对方认可的,由收养一方单独抚养,对方不承担抚养费。单方收养实质上是一种无效收养行为。

四、(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的抚养权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抚养能力的,由父母抚养;

2、父母双方都去世的,或都无抚养能力的,可以由(外)祖父母抚养;

3、父母离婚后,抚养方去世的,另一方可以主张抚养权,该抚养权不属于去世方的父母。

莱珂     发表于 2023-07-04 16:30:53

其他回答

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

一、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故女方单方面改孩子姓名,如男方起诉,法院会责令恢复原姓氏。

二、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治[2002]74号

安徽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变更姓名问题的请示》(公办[2002]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此时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的是一种“补充性赔偿责任”,即只有当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独立承担时,才由另一方承担余额;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能够独立承担该责任时,另一方则不再承担责任。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父母离婚了,未成年的子女应该由谁抚养?法律对抚养权归属有什么规定吗?小编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整理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父母离婚后,未成年人由谁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①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②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③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④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⑤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⑥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⑤-⑥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二、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三、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

养父母离婚时候,双方都同意收养的,参照第一点,一方擅自收养的,且收养后一直不为对方认可的,由收养一方单独抚养,对方不承担抚养费。单方收养实质上是一种无效收养行为。

四、(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的抚养权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抚养能力的,由父母抚养;

2、父母双方都去世的,或都无抚养能力的,可以由(外)祖父母抚养;

3、父母离婚后,抚养方去世的,另一方可以主张抚养权,该抚养权不属于去世方的父母。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


一、父母离婚后,未成年人由谁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①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②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③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④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⑤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⑥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⑤-⑥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二、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三、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

养父母离婚时候,双方都同意收养的,参照第一点,一方擅自收养的,且收养后一直不为对方认可的,由收养一方单独抚养,对方不承担抚养费。单方收养实质上是一种无效收养行为。

四、(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的抚养权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抚养能力的,由父母抚养;

2、父母双方都去世的,或都无抚养能力的,可以由(外)祖父母抚养;

3、父母离婚后,抚养方去世的,另一方可以主张抚养权,该抚养权不属于去世方的父母。

父母离婚,子女由谁抚养

一、我国在离婚后对未成年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

我国《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作出原则性的规定,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父母子女的关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抚养费,而且有探视子女的权利。但对离婚后父母如何行使亲权却没有作出规定。父母离婚后改变了子女共同生活方式,家庭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到未成年子女利益,结合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我国在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权利、义务不明确。父母离婚改变了与子女共同生活方式,原由父母共同行使亲权,改为父母分别行使。特别是在意见不一致时,子女应当何去何从。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怎样履行监护职责,因此有必要明确直接与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职责,从而使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履行抚养义务缺少必要的监督。直接抚养一方承担全部教育义务,由于家庭结构不完整,子女会出现的问题比正常家庭要多,如果教育不得当,会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而对抚养方是否尽到教育义务缺少监督。此外,对子女抚养费的使用缺少监督,由于无法了解其使用情况,挪用或挥霍抚养费的情况不可避免的发生。

(三)、抚养费执行难。子女抚养费执行难是当前法院的面临一个难题。一般来讲,抚养费纠纷是父母离婚后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和未成年子女抚养所支付的费用纠纷和被抚养人父母死亡,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姐所应支付的费用的纠纷。执行案件中比较困难的一种是无法找到给付抚养费的当事人的案件。另外,司法实践中,还有给付义务的父母可能会因某些情况导致收入明显减少而无力按原来的数额再支付抚养费,这时抚养费就应作相应调整。比如子女生大病或上大学,原定的抚养费不足以维持生活或给直接抚养人带来沉重负担,因此需要有所增加。这两类案件在抚养费执行案件中问题比较突出。

第一、被执行人无经济来源,无力按期支付子女抚养费。有的被执行人离婚后没有工作和固定的收入来源,自身生存都成问题,子女抚养费也就无力支付。

第二、被执行人有意逃避法律义务,法院无法找到执行义务人,形成执行不能。有的被执行人离婚后,长时间不回家,法院无法确定被执行人下落,有意外出躲避不归;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积怨甚深,情绪严重对立,执行难度大。当事人双方离婚后,特别是当事人再婚后,再婚家庭条件的好坏、直接抚养一方教唆子女仇视对方,造成双方矛盾尖锐,执行难度大。

第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过错,导致被执行人以此为由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有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不务正业,提供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成长,引起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强烈不满,以自己所支付子女抚养费未用于子女抚养为由拒不继续支付应付抚养费。

第四、因探视权分歧导致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不履行支付子女抚养费。双方对探视子女方式、时间达不成一致意见,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理由拒绝、阻挠、干涉、剥夺对方探视子女的权利,引发矛盾,导致另一方拒付抚养费。

二、加强对离婚后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与对策

(一)、增加保护未成年子女财产的规定。首先,明确抚养费应为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直接抚养方有权使用、处分,支付方有权进行监督。其次,我国法律中没有规定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费承担问题,考虑其与子女共同生活,没有确定其承担抚养费的数额,但这样容易产生只要生活照顾代替经济供养,把经济责任全部推给非抚养方。因此,不明确抚养方负担抚养费的数额,容易混淆子女和父或母的财产。

(二)、推行未成年人抚养强制保险制度。未成年人出生后强制由抚养义务人对抚养费进行投保,抚养义务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作为投保受益人可以保证基本的抚养资金。加强未成人保护法制建设。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纳入法治轨道,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全社会爱护、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成长共担责任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抚养费案件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的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利用各种执行手段和资源,对于执行中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采取诸如请被执行人单位直接从被执行人工资中扣除,强制扣押、罚款或拘留措施。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时维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浅析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定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因抚养费被起诉了,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

微微一笑很倾城     发表于 2023-07-04 17:40:41

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根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乐乐~     发表于 2023-07-04 17:40:55

父母离婚后,一般应该支付子女上大学的费用,子女未成年,父母当然要支付;若是子女已成年,但是不能独立生活,父母有能力支付的,也还要继续支付子女上大学后的费用。

བློ་གསལ     发表于 2023-07-04 17:44:59

离职后重庆社保补差该由谁承担

Sunshine     发表于 2023-07-04 17:49:37

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是多少?

.hou     发表于 2023-07-04 15:33:22

离婚后,父母能否将财产转让给未成年子女?

打桩人     发表于 2023-07-04 15:33:31

父母离婚后,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

Miss Huang ^_^     发表于 2023-07-04 15:33:56

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父母离婚和子女财产所有权,子女已成年

Yuki     发表于 2023-07-04 15:34:29

父母是再婚家庭,有一套共同的房地产。离婚后子女是否参与财产分割

Mr.Halson     发表于 2023-07-04 15:34:32

父母双亡未成年子女由谁照顾

ั若*^O^*曦     发表于 2023-07-04 15: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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