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张晓东

张晓东


一、手续和材料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在22周岁、女年满年龄20周岁;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办理材料


1、提交办理结婚的男、女双方本人的常住户口薄。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

户口薄上的婚姻状况必须是未婚,户口薄上的名字和身份证号信息一致方可办理,不一致的到有关部门(派出所)更正。


2、提交办理结婚的男、女双方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结婚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底色为红色或蓝色(规格为:6cm×4cm)。


二、办理结婚登记是为了什么

(一)保障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实行。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公民的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防止包办、买卖婚姻、早婚和重婚事件的发生,以国家的强制力确保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

(二)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三)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婚姻法的行为。通过结婚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对婚姻当事人开展法制教育,及时发现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四)结婚照是新人在成婚前后所拍的照片(或者若干年后补照的)。新郎通常穿着笔挺的西服,而新娘则穿着华丽的婚纱。新人成婚后多将结婚照悬挂在墙上,以示幸福和甜蜜。一般说到的结婚照,是指去知名的影楼或摄影工作室,穿着他们提供的西装和婚纱礼服。让专业的摄影师和化妆师来打扮自己,根据主题,你可以设置不同的场景,用自己不同的造型,在一些比较美丽的风景衬托下,留下让自己一生铭记的回忆的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行天下

行天下


一、重庆办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
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二、结婚证的办理流程

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以上就是有关办理结婚证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因为有的情侣办理结婚证的时候还会涉及到更改户口,建议大家在办理相关手续前仔细的了解一下。感谢大家的阅读。

上一篇:结婚了以后夫妻却是aa制,这个现象正常吗?

下一篇:离婚房产纠纷该怎么调节?具体有什么依据?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重庆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