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具结书去哪里办理

李泽鑫

李泽鑫

法律分析:未婚人士需要去办理婚姻状况具结书去参加工作,那么只需要带上户口本,以及身份证或者可以其它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去社区街道办或者村委会就可办理。已婚人士需要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对方的相关证件去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然后接着去当地的区政府的相关机构进行盖章,就可以办理婚姻具结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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