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雏菊
起诉离婚一方不离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根据人民法院不准离婚的依据,积极进行补正,达到准予离婚条件的,再次申请离婚。例如,因未就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处理完毕而不准离婚的,应当积极解决子女抚养的相关问题,若因双方感情无法确认破裂而不准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再次集中收集相关证据,达到认定标准。然后,再次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下一篇:有结婚证如果没有小孩离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