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中近闻
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木鱼
事实婚姻,在协议离婚不能调节的,可起诉法院诉讼。事实婚姻需要一些婚姻证明,例如邻居或者小区居委会证明你们的婚姻属实。
a年少轻狂
这个只要有当地社区证明,户口本就可以,以前的时候好多人都没有结婚证了
张晓平
1、60年代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夫妻,在法律上属于事实婚姻,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离婚。
2、双方共同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证。
3、双方不能补办离婚证的,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婚姻法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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