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你说的属于婚前财产,房子是以付全款的时间算产权的。发证都晚于产权时间。
你的房子就是你的产权,不是婚后共同财产。
鲲
房款全部是一方婚前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多大争议,根据婚姻法的理论,应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属个人所有,其增值部分,系由个人婚前财产本身衍生而来,并非婚姻存续期间投资或经营所得,也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参与分割,但一旦出现纠纷,需要出具购房合同、发票等购房手续证明婚前个人出资购房的事实,如需进一步证明,也可作个夫妻婚前财产公证,了解婚姻法关注随身法律
益
以购房合同为准,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前就算婚前财产,签订日在结婚证之后就算婚后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当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