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CHINA PING AN周圣勋。 发布日期:2023-07-10 22:37:09 浏览:69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连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的管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招标、拍卖、挂牌(以下简称招标、拍卖、挂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大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拍卖、挂牌,在大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具体工作由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招标、拍卖、挂牌计划应符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的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状况,并纳入土利用年度计划。
市管委办、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计划,安排地块,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及详规方案,报管委会审定。
第五条 招标、拍卖、挂牌的地块在招标、拍卖、挂牌前,市管委办应比喻帮好地价测算工作或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地块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拟订招标、拍卖、挂牌底价或成交价。
第六条 招标、拍卖、挂牌的实施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是指招标人按本办法规定,通过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分开招标,由竞标人进行投标,经评标后确定中标人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拍卖,是指拍卖人按本办法规定,通过发布拍卖分行,由竞买卖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分开竞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者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挂牌,是指挂牌人按本办法规定,通过发布挂牌公告,由竞牌人在一定期限内报价,由出价最高者作为。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拍卖人、挂牌人,是指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本办法所称竞标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组织和个人(招标公告有限制的除外);本办法所称中标人,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和条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标人。
本办法所称竞买卖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组织和个人(拍卖公告有限制的除外);本办法所称竞得人,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和条件以最高应价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
本办法所称竞牌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组织和个人(挂牌公告有限制的除外);本办法所称摘牌人,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和条件以最高报价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牌人。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九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凡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均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 招标、拍卖、挂牌一般由招标人、拍卖人、挂牌人组织,也可由委托方组织。招标、拍卖、挂牌由委托方组织的,招标人、拍卖人、挂牌人应与委托方签订委托书,委拖方应按委托书的约定实施扫标、拍卖、挂牌。招标、拍卖、挂牌结束后,应将有关招标、拍卖、挂牌的文件报招标人、拍卖人、挂牌人备案。
第十一条 以招标、拍卖方式申请参与竞投或竞买的人数应达到2人或2人以上。未达到规定人数的,招标人或拍卖人应停止招标或拍卖,重新作出交易安排。
第十二条 招标应设立招标委员会,招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招标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招标人中选定,其余成员从规划和国土、监察、房产等部门中选定。
招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招标文件;确认招标人提出的招标底价;审查投标人资格;主持开标和定标工作;确定中标人。
招标委员会对招标人负责,履行职责时以招标人名义进行。
第十三条 招标、拍卖底价应当保密。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负有保密责任;招标、拍卖委员会的成员以及所有与招标、拍卖工作有关的人员对招标、拍卖底价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十四条 全部投标价均低于底价时,招标人应当宣布投标无效,另行确定再次招标时间。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认真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书。
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20日在《大连日报》或其他新闻媒体及招标人网站发布。
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出后需要改造的,应在投标截止日7日前作出相应公告。
第十六条 竞标人应认真填写投标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个人投标的由竞标人签名)和加盖公章,连同附件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附件内容一般包括: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加投标的决议及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个人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委托文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影印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日期投入标箱。
竞标人一经投标尖对投标文件所作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
第十七条 招标公告规定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投送投标文件的,竞标人可以挂号邮寄。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收到方为有效。
第十八条 竞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外地投标者应采取汇款或办理银行汇款的方式缴纳;本市投标者可以缴支票或银行出具的等额保函。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招标人在开标前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宣布中止招标,并通过公告或通知竞标人。
(一)标底泄露的;
(二)竞标人串通损害国家、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足以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他情况。
竞标后,如发生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可重新确定中标人或另行组织招标。
第二十条 拍卖应成立拍卖委员会。拍卖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拍卖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拍卖人中选定,其余成员从规划和国土、监察、房产等部门中选定。
拍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拍卖文件;确认拍卖人提出的最低成交价;审查竞买文件夹和竞买卖人资格;组织拍卖大会,确定拍卖主持人;确定竞得人。
拍卖委员会履行时,以拍卖人名义进行。
第二十一条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最低成交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第二十二条 拍卖文件由拍卖人编制,包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中标通知收、属约保证书。
拍卖分行于拍卖前20日在《大连日报》或其他新闻媒体及拍卖人网站发布。
拍卖公告发布后拍卖人需要更改公告内容的,应在竞买申请截止日7日前作出相应公告。竞买人可以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撤销申请或对竞买卖申请作出修改。
第二十三条 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投送竞买卖申请书及附件,并按拍卖公告或竞买须知的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附件内容一般包括: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加竞买的决议及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人个竞买的提价上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委托文件及被委托人身份影印件。拍卖人收到竞买文件后,进行预编号并发给竞买人回执。
竞买人一经投送竞买文件,就要按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
第二十四条 拍卖公告规定可以邮寄竞买文件的,竞买人应挂号邮寄。但须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收到方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 拍卖人应按拍卖公告或竞买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拍卖。
拍卖由拍卖主持人主持,记录员应对拍卖全过程作出笔录。
第二十六条 拍卖人应制作带有编号的竞买标志牌,并于拍卖前发给竞买人。
在拍卖进行中,竞买标志牌竞买人的资格。新竞价未报之前,竞买人不得撤回已经举出的竞买标志牌。
第二十七条 挂牌应成立挂牌委员会。挂牌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挂牌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挂牌人中选定,其余成员从规划和国土、监督察、房产等部门中选定。
挂牌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挂牌交易文件;确认挂牌底价;审查竞牌人资格;确定摘牌人。
挂牌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势,以挂牌人名义进行。
第二十八条 挂牌交易文件由挂牌人编制,包括挂牌公告、竞牌须知、竞牌申请书、竞牌成交确认书、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书。
挂牌公告于挂牌前20日前在《大连日报》或其他新闻媒体及挂牌人网站发布。
挂牌公告发布后挂牌人需要更改公告内容的,应在竞牌申请截止日7日前作出相应公告。
第二十九条 竞牌人应在竞牌申请截止日前向挂牌人提交竞牌申请书及附件并按挂牌公告或竞牌须知的要求缴纳竞牌保证金。附件内容一般内容: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加竞牌的决议及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个人竞牌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委托文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影印件。
竞牌人一经提交竞牌文件,就要按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
第三十条 挂牌公告规定可以邮寄竞牌文件的,竞牌人应挂号邮寄。但须在竞牌申请截止日前收到方为有效。
第三十一条 竞牌人应按挂牌公告或竞牌人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竞牌。
第三十二条 在竞牌截止的时间,挂牌人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了内只有一个竞牌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牌人报价的,可多次报价,出价最高者为摘牌人;报价相同的,在先报价者成为摘牌人;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牌或竞牌报价均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挂牌人可高速底价重新挂牌。
在挂重点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牌人要求报价的,挂牌人可对挂牌地块进行现场竞价,以确定摘牌人。
第三章 程序性规定
第三十三条 招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的内容一般包括:招标的目的;地块的位置、现状、面积、用途及规划要求;竞标人的范围及资格;竞标人认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等。
(二)办理招标登记。
凡拟参加投标的开发者,均应按招标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登记手续,认购招标文件。
(三)解答问题。
由招标人就招标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需要统一勘察开发建设用地现场的,由招标人组织。投标者对土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前提出。标书一经投入标箱,视为无异议。
(四)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者应按要求填写投标书和编制投标文件,做好参加投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投标。
由竞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到指定地点投送投标书及附件,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竞标人中标的,投标保证金抵交中标价款;未中标,自招标大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2、投标人不具备资格的;
3、超过规定截止日期投标的;
4、投标书未写明投标单位和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5、投标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投标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
7、同一投标者对同一招标地块报投两套以上(含两套)不同内容、不同价格文件的;
8、委托他人代表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9、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到位的;
10、投标书确定的投标价低于招标底价的。
凡投标无效的,招标人无须对竞标人进行解释。
(六)开标和定标。
开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招标大会开始;
2、开启标箱,点算标
3、主持人宣布本次招标底价;
4、招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有效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5、主持人宣布本次招标结果;
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履约保证书》,对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支付的地价款,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履约保证书》中约定。
(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履约保证书》之后应与规划和国土地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三十四条 拍卖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的内容一般包括:拍卖目的;地块的位置、现状、面积、用途及规划要求;竞买人的范围及资格;竞买人信认购拍卖文件的时间、地点等。
(二)办理拍卖登记。
由竞买卖人在公告颂的日期内到热量定(三)投送竞买文件。
由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前竞买申请书及附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竞得的,竞买保证金抵交成交价款;未竞得的,自拍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
(四)审查竞买文件。
由拍卖委员会对竞买人报送的竞买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买申请无效:
1、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2、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在竞买早班截止日后收到文件的;
4、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
5、采用委托形式办理申请,委托书不符合规定的;
6、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的到位的。
凡被认定为竞买申请无效的,拍卖人无须对竞买人进行解释。
(五)召开拍卖大会。
拍卖大会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清点、确认竞买人、竞买人以标志牌显示;
2、主持人简介项目和用地情况;
3、主持人宣布竞买规则和注意事项;
4、主持人宣布报出起价第一次应价后叫价递增的幅度;
5、主持人报出起价;
6、竞买人应价;
7、当竞买人不再继续应价时,主持人对最后应价的应价宣布两次,如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
8、主持人宣布竞得人;
9、拍卖人与竞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履约保证书》,对竞得人签发《中标通知书》;竞得人应支付的地价款,按拍卖文件给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由拍卖人与竞得人在《履约保证书》中约定;
10、竞得人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履约保证书》和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应与规划和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三十五条 挂牌按以焉得虎子程序进行:
(一)发布挂牌公告。
挂牌公告的内容一般包括:挂牌目的;地块的位置、现状、面积、用途及规划要求;竞牌人的范围及资格;竞牌人认购挂牌文件的时间、地点等。
(二)办理竞牌登记。
由部属睛人在公告颂的日期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认购挂牌文件。
(三)提交竞牌文件。
由竞牌人在竞片申请截止日前到指定地点向挂牌人提交竞牌文件,并按规定缴纳竞牌保证金。
竞牌人成交的,竞牌保证金抵交成交价款;未成交的,自竞牌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
(四)审查竞牌申请。
由挂牌人对竞牌人的竞牌申请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牌申请无效:
1、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2、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在竞牌申请截止日后收文件的;
4、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
5、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符合规定的;
6、竞牌保证鑫水按规定到伴的。
(五)挂牌和竞牌。
1、在挂牌公告或竞片须知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挂牌人将挂牌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及规划要求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竞牌人填写竞片报价单报价;
3、挂牌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竞牌价格;
4、挂牌人继续接受新的竞牌报价;
5、挂牌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摘牌人;
6、挂牌人与摘牌人签订《竞牌成交确认书》、《履约保证书》,对摘牌人签发《中标通知书》;竞竞牌人应支付的地价款;按挂牌文件给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由挂牌人与摘牌人在《履约保证书》中约定;
7、摘牌人与规划和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拍卖、挂延期活动中,竞标人、竞人、竞牌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招标人、拍卖人、挂牌人可取消其投标、竞买卖或竞牌人资格。造成损失的,按本办法第三十七条处理。
第三十七条 中标人、竞得人或摘牌人开出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如出现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情况,视为中标人、竞得人或摘牌人按交易成交价总额插曲招标人、拍卖人或挂牌人支付违约金;因中标人、竞得人或摘牌人原因,招标人、拍卖人或挂牌人对地块另行招标、拍卖、挂牌且另行招标、拍卖、挂牌的成交价低于原居交价的,原中标人、竞得人或摘牌人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八条 中标人、竞得人、摘牌人在招标、拍卖中有行贿等非法行为的,由招标人、拍卖人、摘牌人取消其交易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竞标人、竞买人、竞牌人在中标、竞得或摘牌反悔,不签订《成立确认书》、《履约保证书》,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按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同时,中标人,竞得人或摘牌人还应赔偿招标人、拍卖人、挂牌人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四十条 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实施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或受贿行为的,由行政监察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还必须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大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和《的补充规定》即行废止。
Ευαίσθητο άτομο 发表于 2023-07-11 00:26:42
误区一:工作都没有,怎么给你钱
案例:
张某与王某离婚时约定双方之子小刚由张某自行抚养,两年后,小刚因升入初中,花销增大,故起诉要求王某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王某以自己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为由,拒绝给付抚养费。法院最终判决王某每月给付小刚抚养费180元,至小刚满18周岁止。
提示:
当事人没有工作,连自己谋生都很困难,但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却并不因此免除。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37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可见,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没有工作不能成为逃避抚养义务的理由。但考虑到王某暂无工作的现状,确实没有能力给付较高的抚养费,因此,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王某的经济状况,酌情判定王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80元,这也是合理的。
误区二:不让我探望,拒付抚养费
案例:
赵某与李某离婚时约定,双方子女小红由赵某抚养,李某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每月探望小红两次。后李某未按约定给付抚养费,小红为此起诉要求李某按协议给付抚养费。李某辩称由于赵某阻止其探望孩子,他才不给抚养费。法院审理案件后,最终判决李某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
提示:
赵某阻止李某探望孩子,违反了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法院为什么还要判决李某按协议给付抚养费呢?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李某享有探望权,赵某阻止李某探望孩子不但违反了协议,更违反了法律,李某有权提起探望权诉讼,通过法律维护自己探望子女的合法权益。但抚养费纠纷与探望权纠纷是两个法律关系,李某不能将探望权纠纷作为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理由。
误区三:说好自己养,别再来找我
案例:
贾某和孙某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双方之子小勇(8岁)由贾某自行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贾某所有。3年后,小勇起诉要求孙某给付抚养费。孙某认为离婚时自己之所以把全部财产都给了贾某,就是因为贾某承诺自行抚养孩子,这些财产足够支付孩子10年的抚养费了,所以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孙某每月给付小勇抚养费200元。
提示:
孙某离婚时把全部财产都给了贾某,为的就是让贾某抚养孩子,这些财产远远超过了孙某应该支付的抚养费数额,法院为什么还要判孙某支付抚养费呢?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履行抚养义务是两个法律关系。虽然孙某出于贾某抚养子女的考虑,将共同财产全部给了贾某,但这只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并没有处理抚养费的问题。离婚后,这些财产的所有人是贾某,而不是孩子,所以孩子仍然有权要求孙某给付抚养费。
但许多人离婚时为了孩子放弃了自己应得的财产,是不是就白白放弃了呢?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以财产折抵抚养费,即双方分割共同财产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将自己分得的财产作为抚养费一次性给付孩子。虽然这些作为抚养费的财产仍要由孩子的监护人管理,表面看来与贾某和孙某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相同,但实质上大相径庭。因为抚养费问题已经在离婚协议中与财产问题一并解决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常不再需要另行支付抚养费。
误区四:实际花多少,就该给多少
案例:
周某与罗某离婚时约定,双方之女小婷由周某自行抚养。现小婷在一所私立学校上高中,每年学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固定花销12000多元,故起诉要求罗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罗某以其无业、无抚养能力为由,拒绝给付抚养费。法院最终判决罗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80元。
提示:
小婷在私立学校花销确实很大,且都有票据为证,每月180元远远不够小婷上学的费用。法院为何不按小婷的实际花销判决抚养费数额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而子女生活水平及受教育的条件,应以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并符合双方的现有经济条件为限。小婷就读于私立学校,致使其学习和生活费用大幅度增加,超过了罗某和周某的负担能力。因此,法院没有按照小婷在私立学校的实际花销判决,而是按照她正常上学的应有花销及罗某、周某的负担能力酌情判定。
误区五:医疗教育费,也得付一半
案例:
吴某与冯某离婚时约定双方之女小丽由吴某抚养,冯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三年后,因小丽升入高中,生活和教育费用增加,加上她身体较差,经常生病。为此,小丽起诉要求冯某每月给付生活费300元,并按票据给付教育费和医疗费的一半。法院最终判决冯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规定:“婚姻法第21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不再区分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而是综合确定一个抚养费数额。当然,如果孩子发生了大额医疗费用,平时给付的抚养费远远不够支付医疗费时,还是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对方负担医疗费的一半。
抚养纠纷
大连律师走私案件代理心得
1、了解律师,律师是一个什么样的群体?法律赋予律师什么权利和义务?
我国正逐步成为一个法制比较成熟的国家。法制化必然导致国家法律体系的纷繁复杂,法律事务的处理已经成为一项理论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专业活动,客观上要求法律事务需要由法律专业人士来处理。律师正是这种社会分工和社会需求的产物。
律师的权利义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予以规范和保障。实践证明,由具备良好法律知识、工作经验、职业道德的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2、哪些情况需要聘请律师?
从总体上讲,下列两种情况下应当聘请律师:
一是从事一般的民事活动,主要指公民、法人依法处分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如:权利的取得、转让、交易、许可使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商务谈判等等。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防范法律纠纷,一方面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减少纠纷,另一方面确保在纠纷发生时使自己处于最有利的法律地位。在公司上市、股票发行等特定法律事务中,法律法规要求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介入,也正是出于这种“防患于未然”的考虑。
二是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纠纷的发生是矛盾激化的结果,解决纠纷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处理纠纷的丰富经验,在充分了解利弊、权衡得失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恰当的解决方案和解决途径。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减少损失,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防范纠纷和解决纠纷都非常重要。尤其是防范纠纷,常常不被重视。而实际上,防范纠纷往往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律师的类型有哪几种?
目前,我省的律师类型包括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和军队律师。不同类型的律师执有不同的律师执业证书。2009年版律师执业证书分为律师执业证和律师工作证两大类。律师执业证分为适用于专职、兼职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和适用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获准在内地(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执业证"两个版本。律师工作证分为适用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律师工作证"和适用于军队律师的"军队律师工作证"两个版本。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和军队律师不得面向社会承办法律业务。
4、律师事务所的类型有哪几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分为合伙(普通合伙、普通特殊合伙)、个人、国资三种形式。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个人所的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国资所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5、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关系是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统一收取费用并统一入帐。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6、企业、个人如何选择合适的律师?
(1)首先要选择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省级司法厅(局)颁发并经年度考核通过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用于在办公场所悬挂,副本用于接受查验。
(2)其次选择合资格的律师。律师应当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持有省级司法厅(局)颁发并经年度考核通过的《律师执业证》。
(3)根据业务特点,考察律师的业务专长是否与业务相近或相关,是否曾经办理过类似法律事务。
7、怎样确定律师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的有关规定,2006年12月,广东省物价局与广东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益。
律师服务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分类管理。我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省物价局和司法厅共同制定。律师事务所应在规定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请参照《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附件《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8、聘请律师应当履行哪些手续?
(1)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服务合同;
(2)根据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税务发票;
(3)根据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出具办理法律事务必需的授权委托书。
9、怎样正确处理与所聘请的律师之间的工作关系?
一般说来,委托人与所聘请的律师之间是一种平等、合作的工作关系。
在办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律师应当及时、主动地与委托人联系,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有关法律事务办理的进展情况及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对于那些非常规性的问题,应当征求委托人的意见;对于影响委托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在向委托人阐明利弊得失后由委托人自行决定。
委托人也应当对律师的工作给予必要的配合,主要包括:向律师陈述全面、真实的情况,及时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按照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提供办案费用和便利条件等等。
在办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委托人和律师的目的是一致的。在法律问题上,委托人应当多考虑律师的意见;在利弊得失和利益取舍方面,律师应当尊重委托人的意愿。只有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应当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10、怎样解聘律师?
由于各种原因,委托人在与律师建立服务关系后,可能希望解除与律师的聘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解除服务关系。当然,即使委托人终止协议的原因是合理的,律师事务所也有权收取已完成部分的费用。除非律师服务合同对律师费的处理有约定,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此外,在解除委托前,律师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11、与所聘请的律师发生争议应如何处理?
(1)一般应当先向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反映,由该律师事务所协调处理。
(2)委托人也可以向该律师所在的律师协会投诉,由律师协会协调处理。
(3)委托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照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聘请律师
随着社会发展,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近。律师除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外,还具有一般当事人所不具备的执业经验、诉讼技巧,人多当事人在遇到法律问题往往不知道该如何请律师。
首先,要知道自己的纠纷属于那类法律纠纷,咨询的律师是否擅长处理。尽量聘请擅长或熟悉纠纷所涉法律服务领域的律师。虽然律师目前尚没有明确的专业分工,但每个律师却都有自己的专业定向或擅长的法律服务领域。
其次,在聘请律师时还应着重了解一下接受您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是否存在利益冲突问题,即您意向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此前是否已接受了对方的委托。一旦接受了您的委托,就不能再接受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如果某律师或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接受了您对方当事人的委托,您有权要求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解除后接手案件的委托关系,以使您的权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当您选择好律师以后,应就委托事项的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交纳律师费,千万不要与非律师机构或自称是律师的“黑律师”建立委托关系,以免上当受骗。
要对聘请的律师给予充分的信任,毫无保留地陈述案件的真实情况,以便律师对您的案件性质有一个正确的判断,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理出准确的代理或辩护思路。同时您还应相信律师对您提供的资料和案情都会严格保密,不会对外泄露。即使在代理工作结束后,律师也将负有保密义务,而且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及辅助人员,对于了解到的委托事项的保密信息也负有保密义务。
对律师做出的有关您委托事项的法律风险承诺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判断和估计,不能要求律师对案件判决结果做出许诺。因为影响一个案件判决结果的因素很多,在诉讼过程中存在许多变数,作为律师只能在代理、辩护过程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另外,您对律师不要有分外或律师执业规范所禁止的要求,比如不属于律师法律事务的要求,或让律师给您托熟人等等。
最后再次强调,聘请律师时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一定要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聘请律师,因为一旦超过诉讼时效,您的合法权利将得不到维护。此外,您还要给律师充足的调查取证和案头准备时间。如果临开庭的时候才聘请律师,律师很有可能因时间匆忙没有吃透案情,没有时间取证,可能造成法庭上的被动局面,甚至可能造成不利的诉讼结果。
最后最后一点,还要看律师的人品。律师要做就做一个重学术有人品的律师,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脚踏实地,持之以恒。
怎样聘请律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连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的管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招标、拍卖、挂牌(以下简称招标、拍卖、挂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大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标、拍卖、挂牌,在大连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具体工作由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管委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招标、拍卖、挂牌计划应符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的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状况,并纳入土利用年度计划。
市管委办、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计划,安排地块,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及详规方案,报管委会审定。
第五条 招标、拍卖、挂牌的地块在招标、拍卖、挂牌前,市管委办应比喻帮好地价测算工作或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地块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拟订招标、拍卖、挂牌底价或成交价。
第六条 招标、拍卖、挂牌的实施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是指招标人按本办法规定,通过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分开招标,由竞标人进行投标,经评标后确定中标人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拍卖,是指拍卖人按本办法规定,通过发布拍卖分行,由竞买卖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分开竞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者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挂牌,是指挂牌人按本办法规定,通过发布挂牌公告,由竞牌人在一定期限内报价,由出价最高者作为。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拍卖人、挂牌人,是指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本办法所称竞标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组织和个人(招标公告有限制的除外);本办法所称中标人,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和条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标人。
本办法所称竞买卖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组织和个人(拍卖公告有限制的除外);本办法所称竞得人,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和条件以最高应价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
本办法所称竞牌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组织和个人(挂牌公告有限制的除外);本办法所称摘牌人,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和条件以最高报价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牌人。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九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凡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均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 招标、拍卖、挂牌一般由招标人、拍卖人、挂牌人组织,也可由委托方组织。招标、拍卖、挂牌由委托方组织的,招标人、拍卖人、挂牌人应与委托方签订委托书,委拖方应按委托书的约定实施扫标、拍卖、挂牌。招标、拍卖、挂牌结束后,应将有关招标、拍卖、挂牌的文件报招标人、拍卖人、挂牌人备案。
第十一条 以招标、拍卖方式申请参与竞投或竞买的人数应达到2人或2人以上。未达到规定人数的,招标人或拍卖人应停止招标或拍卖,重新作出交易安排。
第十二条 招标应设立招标委员会,招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招标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招标人中选定,其余成员从规划和国土、监察、房产等部门中选定。
招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招标文件;确认招标人提出的招标底价;审查投标人资格;主持开标和定标工作;确定中标人。
招标委员会对招标人负责,履行职责时以招标人名义进行。
第十三条 招标、拍卖底价应当保密。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负有保密责任;招标、拍卖委员会的成员以及所有与招标、拍卖工作有关的人员对招标、拍卖底价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十四条 全部投标价均低于底价时,招标人应当宣布投标无效,另行确定再次招标时间。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认真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书。
招标公告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20日在《大连日报》或其他新闻媒体及招标人网站发布。
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出后需要改造的,应在投标截止日7日前作出相应公告。
第十六条 竞标人应认真填写投标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个人投标的由竞标人签名)和加盖公章,连同附件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附件内容一般包括: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加投标的决议及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个人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委托文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影印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日期投入标箱。
竞标人一经投标尖对投标文件所作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
第十七条 招标公告规定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投送投标文件的,竞标人可以挂号邮寄。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收到方为有效。
第十八条 竞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外地投标者应采取汇款或办理银行汇款的方式缴纳;本市投标者可以缴支票或银行出具的等额保函。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招标人在开标前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宣布中止招标,并通过公告或通知竞标人。
(一)标底泄露的;
(二)竞标人串通损害国家、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足以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他情况。
竞标后,如发生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可重新确定中标人或另行组织招标。
第二十条 拍卖应成立拍卖委员会。拍卖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拍卖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拍卖人中选定,其余成员从规划和国土、监察、房产等部门中选定。
拍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拍卖文件;确认拍卖人提出的最低成交价;审查竞买文件夹和竞买卖人资格;组织拍卖大会,确定拍卖主持人;确定竞得人。
拍卖委员会履行时,以拍卖人名义进行。
第二十一条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最低成交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第二十二条 拍卖文件由拍卖人编制,包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中标通知收、属约保证书。
拍卖分行于拍卖前20日在《大连日报》或其他新闻媒体及拍卖人网站发布。
拍卖公告发布后拍卖人需要更改公告内容的,应在竞买申请截止日7日前作出相应公告。竞买人可以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撤销申请或对竞买卖申请作出修改。
第二十三条 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投送竞买卖申请书及附件,并按拍卖公告或竞买须知的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附件内容一般包括: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加竞买的决议及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人个竞买的提价上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委托文件及被委托人身份影印件。拍卖人收到竞买文件后,进行预编号并发给竞买人回执。
竞买人一经投送竞买文件,就要按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
第二十四条 拍卖公告规定可以邮寄竞买文件的,竞买人应挂号邮寄。但须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前收到方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 拍卖人应按拍卖公告或竞买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拍卖。
拍卖由拍卖主持人主持,记录员应对拍卖全过程作出笔录。
第二十六条 拍卖人应制作带有编号的竞买标志牌,并于拍卖前发给竞买人。
在拍卖进行中,竞买标志牌竞买人的资格。新竞价未报之前,竞买人不得撤回已经举出的竞买标志牌。
第二十七条 挂牌应成立挂牌委员会。挂牌委员会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挂牌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挂牌人中选定,其余成员从规划和国土、监督察、房产等部门中选定。
挂牌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挂牌交易文件;确认挂牌底价;审查竞牌人资格;确定摘牌人。
挂牌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势,以挂牌人名义进行。
第二十八条 挂牌交易文件由挂牌人编制,包括挂牌公告、竞牌须知、竞牌申请书、竞牌成交确认书、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书。
挂牌公告于挂牌前20日前在《大连日报》或其他新闻媒体及挂牌人网站发布。
挂牌公告发布后挂牌人需要更改公告内容的,应在竞牌申请截止日7日前作出相应公告。
第二十九条 竞牌人应在竞牌申请截止日前向挂牌人提交竞牌申请书及附件并按挂牌公告或竞牌须知的要求缴纳竞牌保证金。附件内容一般内容: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加竞牌的决议及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个人竞牌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委托文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影印件。
竞牌人一经提交竞牌文件,就要按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
第三十条 挂牌公告规定可以邮寄竞牌文件的,竞牌人应挂号邮寄。但须在竞牌申请截止日前收到方为有效。
第三十一条 竞牌人应按挂牌公告或竞牌人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竞牌。
第三十二条 在竞牌截止的时间,挂牌人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了内只有一个竞牌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牌人报价的,可多次报价,出价最高者为摘牌人;报价相同的,在先报价者成为摘牌人;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牌或竞牌报价均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挂牌人可高速底价重新挂牌。
在挂重点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牌人要求报价的,挂牌人可对挂牌地块进行现场竞价,以确定摘牌人。
第三章 程序性规定
第三十三条 招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的内容一般包括:招标的目的;地块的位置、现状、面积、用途及规划要求;竞标人的范围及资格;竞标人认购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等。
(二)办理招标登记。
凡拟参加投标的开发者,均应按招标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办理登记手续,认购招标文件。
(三)解答问题。
由招标人就招标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需要统一勘察开发建设用地现场的,由招标人组织。投标者对土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前提出。标书一经投入标箱,视为无异议。
(四)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者应按要求填写投标书和编制投标文件,做好参加投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投标。
由竞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到指定地点投送投标书及附件,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竞标人中标的,投标保证金抵交中标价款;未中标,自招标大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2、投标人不具备资格的;
3、超过规定截止日期投标的;
4、投标书未写明投标单位和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5、投标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投标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
7、同一投标者对同一招标地块报投两套以上(含两套)不同内容、不同价格文件的;
8、委托他人代表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9、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到位的;
10、投标书确定的投标价低于招标底价的。
凡投标无效的,招标人无须对竞标人进行解释。
(六)开标和定标。
开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布招标大会开始;
2、开启标箱,点算标
3、主持人宣布本次招标底价;
4、招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有效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5、主持人宣布本次招标结果;
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履约保证书》,对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支付的地价款,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履约保证书》中约定。
(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履约保证书》之后应与规划和国土地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三十四条 拍卖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的内容一般包括:拍卖目的;地块的位置、现状、面积、用途及规划要求;竞买人的范围及资格;竞买人信认购拍卖文件的时间、地点等。
(二)办理拍卖登记。
由竞买卖人在公告颂的日期内到热量定(三)投送竞买文件。
由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前竞买申请书及附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竞得的,竞买保证金抵交成交价款;未竞得的,自拍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
(四)审查竞买文件。
由拍卖委员会对竞买人报送的竞买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买申请无效:
1、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2、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在竞买早班截止日后收到文件的;
4、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
5、采用委托形式办理申请,委托书不符合规定的;
6、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的到位的。
凡被认定为竞买申请无效的,拍卖人无须对竞买人进行解释。
(五)召开拍卖大会。
拍卖大会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清点、确认竞买人、竞买人以标志牌显示;
2、主持人简介项目和用地情况;
3、主持人宣布竞买规则和注意事项;
4、主持人宣布报出起价第一次应价后叫价递增的幅度;
5、主持人报出起价;
6、竞买人应价;
7、当竞买人不再继续应价时,主持人对最后应价的应价宣布两次,如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
8、主持人宣布竞得人;
9、拍卖人与竞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履约保证书》,对竞得人签发《中标通知书》;竞得人应支付的地价款,按拍卖文件给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由拍卖人与竞得人在《履约保证书》中约定;
10、竞得人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履约保证书》和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应与规划和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三十五条 挂牌按以焉得虎子程序进行:
(一)发布挂牌公告。
挂牌公告的内容一般包括:挂牌目的;地块的位置、现状、面积、用途及规划要求;竞牌人的范围及资格;竞牌人认购挂牌文件的时间、地点等。
(二)办理竞牌登记。
由部属睛人在公告颂的日期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认购挂牌文件。
(三)提交竞牌文件。
由竞牌人在竞片申请截止日前到指定地点向挂牌人提交竞牌文件,并按规定缴纳竞牌保证金。
竞牌人成交的,竞牌保证金抵交成交价款;未成交的,自竞牌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
(四)审查竞牌申请。
由挂牌人对竞牌人的竞牌申请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牌申请无效:
1、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2、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在竞牌申请截止日后收文件的;
4、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
5、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符合规定的;
6、竞牌保证鑫水按规定到伴的。
(五)挂牌和竞牌。
1、在挂牌公告或竞片须知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挂牌人将挂牌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及规划要求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竞牌人填写竞片报价单报价;
3、挂牌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竞牌价格;
4、挂牌人继续接受新的竞牌报价;
5、挂牌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摘牌人;
6、挂牌人与摘牌人签订《竞牌成交确认书》、《履约保证书》,对摘牌人签发《中标通知书》;竞竞牌人应支付的地价款;按挂牌文件给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由挂牌人与摘牌人在《履约保证书》中约定;
7、摘牌人与规划和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拍卖、挂延期活动中,竞标人、竞人、竞牌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招标人、拍卖人、挂牌人可取消其投标、竞买卖或竞牌人资格。造成损失的,按本办法第三十七条处理。
第三十七条 中标人、竞得人或摘牌人开出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如出现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情况,视为中标人、竞得人或摘牌人按交易成交价总额插曲招标人、拍卖人或挂牌人支付违约金;因中标人、竞得人或摘牌人原因,招标人、拍卖人或挂牌人对地块另行招标、拍卖、挂牌且另行招标、拍卖、挂牌的成交价低于原居交价的,原中标人、竞得人或摘牌人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八条 中标人、竞得人、摘牌人在招标、拍卖中有行贿等非法行为的,由招标人、拍卖人、摘牌人取消其交易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竞标人、竞买人、竞牌人在中标、竞得或摘牌反悔,不签订《成立确认书》、《履约保证书》,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按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同时,中标人,竞得人或摘牌人还应赔偿招标人、拍卖人、挂牌人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四十条 招标、拍卖、挂牌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实施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或受贿行为的,由行政监察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还必须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大连市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管理办法》和《的补充规定》即行废止。
大连拆迁律师
张继 发表于 2023-07-11 01:07:28
夏日阳光 发表于 2023-07-11 01:11:48
荣辱不惊去留无意 发表于 2023-07-11 01:13:14
王小兔 发表于 2023-07-11 01:17:03
44℃ 发表于 2023-07-11 01:17:59
A-莫茜 发表于 2023-07-11 01:19:33
秋凉春暖 发表于 2023-07-11 01:22:17
夜光杯 发表于 2023-07-10 22:54:33
濤濤 发表于 2023-07-10 22:55:02
秋凉春暖 发表于 2023-07-10 22: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