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四年男子要离婚,女子能得到什么补偿

秋风

秋风

女方如无病无孕无小孩,一般没有什么特别的补偿。

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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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结婚前房屋是男方家父母买的又写他父母名字!那我是不是什么都没有啊!有男孩三岁多

文

婚姻法规定五年后财产算共同所有,四年我就不知道了。听说是谁抚养孩子,谁分到的就多些。

陈哲妈妈

陈哲妈妈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诠释第二段第2项的第D“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第E.“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房屋因此而增值的,增值部分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规定,你们分家所分得的财产(如他父母分给他的房屋、猪栏牛圈等)都要与他平均分配。


2:你们给婚后修建的房屋或者购置的家具、还有他出门打工的工资和奖金都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应当平均分配,


3:在你父母那里借用的钱应当各承担50% 。


4:依你所说他出门打工好多年,工资都没有拿回家,对家里母子的衣、食、住、行都不照管,现在又是他提出来离婚,我认为你可以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四)款“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如果他在外与另外女子有同居行为更适用本条法律规定,他赔偿的把握是100%),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规定为法律依据,与他协商要求他向你支付一定的损害赔偿金(叫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他是有钱人可多要些,如果他是穷光蛋最起码也要到4万元)。

另外,我以上的说法是依照法律一般规定(男女平等)向你提供的参考意见,你还应当注意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分割财产时你应当尽量要求多分对你才会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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