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过错方举证有效吗

参悟

参悟

造成无过错方举证现状的原因,根据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来说,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案件中,普遍存在着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再如,在以重婚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作为法定事由请求赔偿时,其举证相对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举证更为困难,重婚中的后一婚姻若为登记婚,其举证当然较为容易,但倘若是事实婚姻,则其举证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举证面临相同难题。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并且同意离婚,则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损害赔偿。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对损害赔偿另行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被告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双儿哥哥

双儿哥哥


二、离婚过错情形应该怎么举证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上一篇:民法典实施,婚姻家庭篇有哪些变化?

下一篇:离婚十年了才来要抚养费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大连站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