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因此妻子可以向丈夫提出离婚。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首先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离婚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自提出登记30日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其次,如果夫妻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可以向登记地或者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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