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龙德轩
拆迁期间可以选择离婚。但是离婚对拆迁房屋分配存在着影响。
1.拆迁房屋是否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应当考虑财产来源及双方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离婚后一方居住困难,要适当给予未分得房屋一方经济帮助。
居住权益是人民生产、生活的基础性权益。离婚案件中,房屋的处理对当事人影响较大,决定着当事人离婚后能否继续稳定生活。如双方结婚时间较长,一直居住于一方婚前宅基地上房屋,或居住于一方婚前宅基地房屋拆迁所得的安置房屋中,而离婚后又未能分得房屋,则该方很可能面临居住困难的情况。
在此种情况下,《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即使一方对房屋的取得没有贡献,也可以考虑其一定时间内对房屋的居住权利,以便其寻找新的居住地点。
宇宙
拆迁期间应该是可以选择离婚
祝心想事成
开心快乐。
勇
可以,但是会有相关体政策,可能会你的利益挂钩。
打桩人
可以 高兴就好
梅茜
拆迁期间可以选择离婚。但是可能不利的,可能影响你的权益。
一般遇到拆迁房离婚时如何处理的问题,先会确认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只有拆迁房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才能分割:
1、拆迁房屋为一方婚前所有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得财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一方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购买或建盖,婚后房屋增值、扩建部分的拆迁所得
若婚前房屋在婚后经过修缮,使房屋成新率提高,这一增值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经过扩建,房产证上面积重新登记了增加额,但产权人名称没有变更,或经过一次或几次扩建后,一直未办理房产证,扩建部分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所涉的拆迁补偿款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对待。
3、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要给对方一定的补偿
被拆迁人一方如得到补偿房屋的实物分配,而另一方有可能存在无房居住的情况,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精神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于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由此,可比照该规定,允许因房屋拆迁而无房居住的一方暂住在拆迁房屋内或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
4、夫妻共有房屋拆迁补偿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所有权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方名下,夫妻双方都是共有权人,如房屋拆迁进行货币补偿,双方各占一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