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伦
民法典关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民法典关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针对四种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解决方法,如:
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倾其所有资助子女买房。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有失公平。
2、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购买的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考虑现实情况,这种情况,有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
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5、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
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关于证明父母出资买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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