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猫咪
在婚后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特别的约定,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使不是用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购买的,同样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使用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或者一方的住房公积金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平均分配的。
一帆风顺
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但是公积金共同承担一套房子,离婚后可以分房子吗?回答:可是可以,但谁付首款,就必须扣除首付款。余下双方用公积金共同承担一套房子付款的是平均分配的房产。为什么?根据国家婚姻法规定,房地产下列几种情形处理规定。根据东福泰律师事务所高磊律师解答:“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时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也算共同财产。(一)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二)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根据于谁的名下,分不同情况:
1、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二)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1、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第10条第2款有明确的规定,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显然,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归婚前付款买房一方,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婚前付款买房方给予补偿,同时,尚欠的房贷也由婚前付款买房方承担。
2、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从你陈述的内容看,有可能是法律规定加粗的部分内容情况,应当有对方给你一部分经济补偿。你个人没有分房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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