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莹。 发布日期:2024-03-09 13:36:01 浏览:431
【法律分析】
夫妻婚后财产离婚时分配的方式为: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的部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婚后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也有着相应的规定,双方应当按照该制度执行。需要注意的是,是否在离婚时如果是通过协议的方式的,是会对于这部分的财产进行约定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按照约定执行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后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应注意离婚时,成年女子不具有权利去分割父母的财产,但是父母本身可以赠与子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后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婚后财产 离婚 后原则上平分。 根据《 婚姻法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财产分割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后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按照平均原则分配。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归谁所有做口头或书面形式的约定,双方都无异议的,离婚时就按约定处理。当事人达成以登记离婚或到法院协议离婚为前提的财产分割协议,若离婚未成或诉讼中反悔的,则该协议视为没有生效,按实际情况重新分割。
婚后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婚后财产离婚后的分配方法:
1、离婚后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是,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7、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提起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2021,大家都知道,有人问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另外,还有人想问2021年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2021年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2021
1、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您好,婚前财产一般是归婚前一方所有,一般不随结婚改变财产性质。但如果夫妻间对于婚前财产有约定,那么根据约定情况进行分割。2021年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2021年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我国规定夫妻可以书面对婚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该约定对于夫妻具有约束力。如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所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部分共同所有。因此该婚内财产协议对夫妻具有约束效力。如果夫妻间在离婚时通过离婚协议进行分配,那么一定要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否则,离婚协议不发生效力,财产约定也不会生效。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置的房产,原则上该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这时候这套房产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配偶就有权请求分割这套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2021年新的婚姻法离婚规定。
[依据]婚前把钱全部存定期。
《民法典》女性别傻了,婚前买房。
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20万存款怎么处理。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女生婚前的存款怎么处理。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房产买卖。
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千零六十二条、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婚前财产一定要做吗。
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予以保护。离婚存款转移技巧。
2、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年婚前财产离婚后如何分配?
新婚姻法生效后,规定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这就实际上肯定、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因此,新的司法解释就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这实际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续八年,婚前个人财产(房产)作为共同财产”的规定。新婚姻法房产加名。
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双方对财产又明确的约定。但是一些特定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独有的,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转业费就属于个人独有的财产,不做为共同财产。院93年的司法解释转业费10年以上转为共同财产的规定,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应当已经失效。
“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在双方结婚8年后即作为共有财产”的说法早已成为过去。自从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为婚前财产权属,已没有必要。2021新婚姻法房子加女方名字。
比如,婚前个人按揭买下的房产,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按照新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分割时当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由所有者按照份额予以退还。房产增值的部分,当然由所有者享有。这应当是原则。法官当然也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困难的一方判决所有者予以帮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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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靓 发表于 2024-03-09 16:00:00
平均分配或兑现
water 发表于 2024-03-09 13:56:15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跟上面的第5种情况相同。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分割
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分割
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青衫隐 发表于 2024-03-09 13:56:15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分配: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分配: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分配: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分配: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以上只是婚前按揭买房的部分情况,具体的还有父母出资,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等等情况,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分配: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分配: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分配: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以上是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按揭房如何分割的的部分情况。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
付之一笑 发表于 2024-03-09 13:56:15
房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未登记一方有证据证明购房时有出资行为,则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属登记方名下。因此,在感情好的时候一定也要明算账,不要以为感情好就会一直好,等到感情烟消云散,劳燕分飞后悔就来不及。婚前双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且双方有争议解决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处房屋所有权归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娜 发表于 2024-03-09 13:56:15
离婚时按揭房分配可以协商解决,一个人拿钱(己还贷的部分房产是一人一半),一个人拿房,按揭将由拿房一方继续还贷。
摩宇宏天 发表于 2024-03-09 13:56:21
1,由于结婚后买房子写的是老婆的名字,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
房产无论写谁的名字,如没有协议约定房产归属,房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我还要住这套房子。
是否能住要看房产归属
3,子女有分房产的份额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无权分割
4,如何双方都不愿意搬出房屋居住,该怎么办?
如法院判决,房产肯定会归属一方
5,如果我要支付一半房屋的钱从而占有房子,应该支付购买时房价的一半还是,当前市场价格的一半?
是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
胡乐言 发表于 2024-03-09 13:56:23
这个解释主要有两个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资买的,那么谁的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如果是婚前贷款买的,那么谁首付房子产权归谁。 该司法解释可谓是一部小的“离婚法”。对法官如何判决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进行了具体的指导。 然而,婚姻不是一场合伙投资的交易,《婚姻法》不能变成“离婚法”。如何在立法层面保障每个家庭的和谐稳定;如何通过司法精神彰显普世道德价值观;如何通过具体条款,在掺杂了感情因素和生理因素的婚姻生活中也实现公平正义,这不是简单一个司法解释能够一肩扛起的重任。 焦点
1:父母买的房怎么分? 《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点评: 在司法解释三的征集意见阶段,有学者明确提出一个观点:80后年轻人结婚买房,大多数是啃老,很大一部分是男方父母用毕生积蓄买个蜗居给儿子娶老婆用,而一旦婚姻破裂,房产对半分的话,似乎不够公平。最高人民法院称,多数出资的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 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这是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通俗的解读该条可知,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如果没写儿媳的名字,那离婚时儿媳将没有份。亦即是说,房产证的署名与否,很可能变成日后的“呈堂证供”。 焦点
2: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点评:最高人民法院点评认为,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因此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支付了全款,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的全部债权,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有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律师建议:双方出资买房 对于《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律师解释说,还是遵循谁登记产权谁拥有房子的原则,共同按揭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补偿。 但是,中国人有习俗,男方掏钱买房,女方掏钱装修买家具,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很容易遇到麻烦。如果有书面协议说男的买房,女的买家具、装修,离婚了,就应该按照当时投入的比例来分割财产,这样就比较公平。不然,男方的房子升值了,家具都已经折旧了,对女方不公平。又不能两口子一结婚,什么都写个书面的,万一没书面的,那就成隐患。 所以律师建议,男女双方家人应协议出资,共同买婚房和装修。比如说,双方约定出20万,那么就按比例把钱出到一起,不分你出钱买房,我出钱装修,真的要离婚时,就按比例分配。
Jennifer 发表于 2024-03-09 13:56:35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三、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如何分割?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此种情况下,最是麻烦,也最易产生普通公众认为的不公。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
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关于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由于存在的情况也比较多,因而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作出处理。若是房产是在结婚之前就支付了全款,那即使是在结婚之后才取得的房产证,那该房产也应当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A 瑞雅 发表于 2024-03-09 13:57:03
首先离婚的话,应该先协商分配,不过按照你的说法,应该是协商不成了。那我们从实际出发来分析。
18万的二手房,你老婆又花10万的装修费,所以可以说这栋房子其实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老婆这10万装修费,如果有证据的话,那么就相当于这房子她也有一定的份额。
婚后买了12万的车子,还有80万的房子,理论上来说,房子和车子你们都占有一半。
你老婆总共付出了10万装修费+68万二手房子,离婚获得18万房子+12万车子+30万现金+80万房子(女儿名下)。
你付出了18万二手房+12万车子+12万二手房,离婚损失抚养费+30万教育费。
如果你觉得不合理,你也可以狭下载多多咨询,在线咨询律师
小宝丁 发表于 2024-03-09 13:57:23
1、首先来说诉讼费是没有多少钱,主要是你们离婚对于财产分配是不均的,这个时候你可以告诉女方,如果这么做的话,那不如去起诉离婚,因为对于婚后所有的财产都是平均分配的;
2、如果你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话,对于财产的分配,女方就得不到那么多了,只能是一家一半;
3、所以去法院之前你可以把这些都告诉女方,没有这么做的,如果女方还是坚持自己的原则的话那就选择去法院。
Vanness.Y 发表于 2024-03-09 13:57:23
只要你自己认为可以的都是合理,我只能告诉婚前谁买的就是谁的,婚后不管谁名义买的都是共同财产,除非两个人有事先约定。婚后取得的收益都是共同财产。
小小小小小 发表于 2024-03-09 13:57:23
你既已成年,那么你父母亲离异时候,财产依法与你无关。但是出于父母对你的爱,若依你父亲之意,想与你分房产的变卖资金,那已经应该感谢爸爸了。妈妈一般更感情用事一些,她的世界你是主角,想给你更多,但需求的你父亲认同。但我个人认为,无论父母因为什么原因离异,错不能归咎一个人,而且父母有他们的生活,做子女的应该祝福他们都过得幸福!!至于财产问题,父母给你是情分,不给是本分,你不该奢求!
李登忠 发表于 2024-03-09 13:57:47
此房是你父母婚后所得,那么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即各50%。如果是有第三者,那么你母亲属于无过错方,在法律上是占优势的。
至于三人平分,是你们家商议的结果,法律无法干涉。过户到你名下是个不错的决定,但记得要过户,不能口头协议。
你爷爷的房产和这个离婚案件财产分割案没有直接关系。因为产权人是你爷爷,既然在世,那么你爷爷拥有完全处置权。可以给儿子打理,也可以给孙子打理。
軒軒公主 发表于 2024-03-09 13:57:47
你父亲有外遇,在夫妻存续期期间有过失,所以在财产分割上应该做出一部分让步。但是这个就算是告上法庭,根据你父亲行为的程度给予你妈妈一定的补偿,恐怕也难做到净身出户的程度。按照你爸爸的意思,现在他少分一点,由一半减少到三分之
一,已经算是不容易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希望能保护你妈妈的权益,还希望你们是一家人。但你父母闹到离婚,恐怕感情已经破裂了,这个基本上你没办法改变了。
夫妻处理共同财产的问题上,一个是看情分,一个是看法律,如果有情分那当然好说,你父亲觉得自己有过失,全部钱都给你妈妈也可以。你妈妈现在为你着想,想要把房子写在你的名下,你担心你妈妈没房子住,希望多分一点,但我看你爸爸的情分也就只能到这个程度了,如果他觉得自己做得不对,把房子全给你们,那也没什么合理不合理的,只要他愿意就可以让渡自己的财产。
先说你父母的房子,如果你妈能让你爸爸做出让步,房子全给你们,那自然是好,但是如果用情分打动不了他,那么他的这个方案就算告上法庭,你们可能也不能得到更多了(即使你妈妈又你爸爸外遇的证据)。毕竟你父母的钱和你是没有关系的,要分配也是一人一半,你爸爸完全可以一分钱都不给你,因为你已经独立了。
再说你爷爷的房产,你的户口在你爷爷名下没有任何意义。你父亲是你爷爷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是发生在你父亲过世,而你爷爷还在的情况下,我觉得这个不太可能。所以无论你父亲是不是再婚,除非你爷爷留下遗嘱,说房子将来给你,否则法律上说他走了之后房子就是你父亲的,他不愿意给你,你也没有办法。
至于你父亲会不会被骗,我觉得这也不绝对,只能说无论你怎么痛苦,情分上没办法打动你父亲的话,法律上你能得到的也就是这些了。当然,房子不一定要卖掉,找个差不多的机构估价,你父母应该有积蓄吧?让你妈妈拿钱买下那三分之一的产权,还写你妈妈的名字就可以了。如果没有的话,我看你爸爸做出这样的决定对你们还是有些感情的,可以商量一下写个欠条以后慢慢还,房子归你们,不要卖掉。现在房价升得太厉害了,卖掉真的可能买不回来了。
其实说白了,就是法律上你们得不到更多,但是如果你和他们感情处的好很多事情也就好说,你能把爷爷哄开心了,他愿意把房子给你,你爸爸也没办法;你能把你爸爸哄好了,他现在不也就你一个孩子吗?
远中近闻 发表于 2024-03-09 13:57:47
父母的房产分配,只要父母都同意就合理,爷爷的房产只有爷爷有分配权
L^Vli 发表于 2024-03-09 13:57:47
按照法律规定的分配
比利时杨坤 发表于 2024-03-09 13:57:47
你爷爷的房产将来作为爷爷的遗产由你爸爸继承,那么爷爷的房产将来你也会继承爸爸的。
你应该说服妈妈同意爸爸将父母“婚姻关系续存期间购买的.父亲的离婚协议是变卖以后父母和我三人分”的主张,这样你可以得到三分之二的份额,再加上将来继承你爸爸的那也都是你的了。
不管怎么分,这两处房产以后都会落在你的名下。
陈恩宇 发表于 2024-03-09 13:57:47
法律分析:婚后房产分割方式为:
1、婚后买房,无特别约定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2、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平分。
3、一方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的,属于出资一方财产。
4、双方父母出资的,按出资额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晓盼 发表于 2024-03-09 13:57:53
一般都是先协商,不成就按实际份额分配。
跨與不跨,在於一步 发表于 2024-03-09 13:57:58
一是双方协商,
二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疙瘩 发表于 2024-03-09 13:57:58
你好 请问是离婚诉讼吗
你好 请问是离婚诉讼吗
不是
小龙女 发表于 2024-03-09 13:58:03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渔夫 发表于 2024-03-09 13:58:03
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属于个人,如果你老婆有证据证明你有过错可以要求多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和主张一定金额的精神赔偿。
婷猪only 发表于 2024-03-09 13:58:03
我和老公刚结婚,但是房子是在结婚前买的,老公家出的首付房本是老公名字但我们一起还的贷款。如果离婚房子要怎么分配?怎么能证明我也还了贷款?
俏也不争春 发表于 2024-03-09 13:58:03
很多当事人跟我咨询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这也是大部分离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今天我就这一问题跟大家分享一下,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割,但还需考虑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一些特殊规定,例如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原则等。如果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所以婚后财产在离婚时的分割原则也要结合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八月柒秋叶初凉-ぐ 发表于 2024-03-09 13:58:03
法律分析: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法院会均等分割;对于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共有该房屋,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平均分配。具体房产所有权的归属,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申请竞价取得;
3、拍卖房屋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天地无声 发表于 2024-03-09 13:58:36
婚后的财产离婚的分配方式:如果该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一般不进行分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该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由夫妻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新 尚 人 发表于 2024-03-09 13:5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