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离婚房产怎么分

提问人:墨箫。     发布日期:2024-03-09 15:00:02     浏览:184

其他回答

对于没有 结婚证 有孩子 离婚财产 怎么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夫妻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定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 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民法典》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没有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可以夫妻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定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 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民法典》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没有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

现在没有结婚证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如下:


1、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


2、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八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没有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

没有结婚证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写成不成由法院判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没有结婚证财产怎么分

法律主观:

对于没有 结婚证 有孩子 离婚财产 怎么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夫妻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法定 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 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民法典》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客观:


1.没有办理结婚证,不是夫妻,相互之间没有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存在离婚,可以双方协议分手,以及协议分割财产,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1.事实婚姻起诉离婚的分割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1.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没有结婚证离婚怎么分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建议夫妻俩先自行商量,商量不成功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1、离婚后个人财产分割,婚后的财产不一定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属于个人的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如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个人财产不会因出轨等错误而进行分割,仍然属于个人所有。


2、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没有约定的,法院应以保护孩子和女方的权益为前提酌情裁量。,但对于出轨方对夫妻感情破裂具有过错而主张多分或独占共同财产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

参考资料:

千里求姻缘一线牵     发表于 2024-03-09 17:24:04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建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不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晓时.Rocky     发表于 2024-03-09 17:24:04

房子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

对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夫妻只享有对该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而原售房单位仍享有房屋的部分所有权,如果要确

权或者分割,就必然要涉及对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在双方协商不一致时还涉及竞价、拍卖等一系列问题,这一系列行为要考虑原售房单位对房屋享有的一定比例

的所有权。因此,人民法院对夫妻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的归属及分割,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也不宜作出判决,只可就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进行判决。对

分得“部分产权”房屋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对夫妻双方均主张

房屋“部分产权”的,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竞价方式解决。根据国务院住房改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福利性公有房屋的,在将标准价与成本价或者市场

价之间的差价补足交清后,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

未成年     发表于 2024-03-09 17:24:04

法律分析: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就不能分割,诉讼分割房产的话法院根本就不会处理的,两个人私下协商对该套房产进行分割的也没有任何法律意义。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能是在离婚时还未取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只要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在判决时对房产是不予处理的。分割房产是转移不动产的所有权,需要过户登记,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木支     发表于 2024-03-09 17:24:04

房子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

子非鱼     发表于 2024-03-09 17:24:04

根据你的情况叙述,做一下分析,以供参考:


1、此房产为你们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果你们没有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一方的话,那么此房产为共同财产。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

:《中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为夫妻的共同债务。那在离婚时仍然为夫妻共同债务。你们银行的购房贷款,应有你们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对房产的分割:此房产为你们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你们首先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分割,协议无果,可由法庭判决,法庭在判决之前,同样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分割。你可以申明不要房产对房产进行折价计算。法庭将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计算,然后,剔除偿还贷款部分,所剩余部分,你们双方进行均等分割。


4、关于你婆婆的首期付款和月供的款项,如果没有事先的约定,视为财产赠予。如果有约定,法庭将在共同财产分割时对此项进行考虑,视约定内容而定。


5、房产证即使没有办理,购房合同虽然写的是你丈夫的名字,该房产仍然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6、房产估价后减掉所有贷款部分后,剩余部分的均等分割后,因为你已申明不要房产,你所得部分可有法庭确定为以现金支付的方式,由你的丈夫在法庭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给你。到期不付,你可要求法庭强制执行。这是后话。因此你不必卖掉房产,合法地得到相应的份额。

以上仅为参考。

灰灰羊     发表于 2024-03-09 17:24:04

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大部分是由于现在房子还在还贷中,因此还没拿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想要分割房产的话,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者是说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只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

志     发表于 2024-03-09 17:24:04

离婚房产光有有土地证没房产证怎么分

郭俊华     发表于 2024-03-09 17:43:17

补办手续,可以继承。

青丝染白雪     发表于 2024-03-09 17:43:17

结婚但没有登记,分开财产怎么算?

hap     发表于 2024-03-09 15:19:14

建议当面与律师进行交流,以便律师了解详细案件情况。如需帮助可以联系平顶山马跃律师。

张继     发表于 2024-03-09 15:19:14

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不能分清份额的平均分割。

何玉娟     发表于 2024-03-09 15:19:14

你们这种情况属于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要离婚必须先办理结婚登记才可以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凤兰     发表于 2024-03-09 15:19:14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对孩子抚养问题和共同财产提出处理要求

Aaron     发表于 2024-03-09 15:19:14

法律分析: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的,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所生的儿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权利。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坚持主张对某物的所有权或购置财产时出资较多,而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张一方要负证明该物所有权归自己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

木支     发表于 2024-03-09 15:20:23

1、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

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大部分是由于现在房子还在还贷中,因此还没拿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想要分割房产的话,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者是说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只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

2、离婚过后,当事人可以在正式取得房产证后再向法院另行起诉。

虽然法院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予处理,但不是真的不管,只要在贷款中的房子正式取得房产证的时候就可以另行起诉确定分割。所以,当事人在取得房本前可以先安心住着,拿到房本之后在确定具体的分割。

3、注意,在离婚判决时对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房产法院也将会不予处理。实际中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为第三人,所以在进行离婚诉讼时会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二、离婚后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chang     发表于 2024-03-09 15:20:24

离婚房子无房产证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安好*^_^*     发表于 2024-03-09 15:20:24

房子没房产证,夫妻只享有对该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如果要确权或者离婚分割,就必然要涉及对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在双方协商不一致时还涉及竞价、拍卖等一系列问题,这一系列行为要考虑原售房单位对房屋享有的一定比例的所有权。

人民法院对夫妻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的归属及分割,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也不宜作出判决,只可就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进行判决。

对分得“部分产权”房屋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对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部分产权”的,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竞价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冯伟     发表于 2024-03-09 15:20:24

法律主观: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
(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房屋价值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3)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实践中,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可能有父母的名字、子女的名字等。对此,法院不会在离婚案件审理中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父母参与出资购买房屋的:
(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哈哈     发表于 2024-03-09 15:20:53

结婚前买的房子没有办房产证,离婚也不能分割,因法律规定这情况属婚前个人财产的,虽没有房产证但可以去查实际情况的这个可调查或开有关证明,另有买房发票为证那都有日期的,所以这房产是不能分割的。

t.y.l     发表于 2024-03-09 15:21:04

只要是结婚前买的房子,这房子只要是全款买的,不管有没有房产证,谁买的这房子就是谁的,离婚的时候,这房子不能分割。

w     发表于 2024-03-09 15:21:04

婚前买房属于是婚前个人财产,在办理离婚证的时候,如果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就无法得到房产的分割权利。

(未来)     发表于 2024-03-09 15:21:04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如果是结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婚内或者离婚时对于该房屋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参与分配的。

如果该房屋是婚前一房首付,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那么对于房屋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可以主张分割的。

但由于该房屋目前没有产权证,权属不明确,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处理产权,会告知当事人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但是,如果涉及居住使用权,是可以进行主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晨晨     发表于 2024-03-09 15:21:04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1、夫妻离婚时没有房产证是不能主张财产的分割的。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孩子归谁怎么判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冰雪凝聚     发表于 2024-03-09 15:21:28

即使是没有房产证的房产,离婚时依然可以分割。首先,双方应就分割事宜进行协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则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分割事宜即可。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子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如果双方就分割事宜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处理。

雷     发表于 2024-03-09 15:21:32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所争议的房屋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只享有房屋占有、使用的权利,所以没有办法分,只有等拿到房产证以后才能分。

Lie!     发表于 2024-03-09 15:21:59


1.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先让男女双方协议分割;


2.

协议不成的,可以让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对于离婚时双方对还没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胡守建     发表于 2024-03-09 15:21:59

离婚了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你们可以写一份离婚协议书,把房子作价,房子归谁所有,房屋所有人向未得到房子的一方交付一定的房款并做公证,这样就把房子分割了。

Miss Huang ^_^     发表于 2024-03-09 15:21:59

市政上没有房产的房子怎样分?如果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我认为应该重新向法院申请要回,你应该享受的那一部分

a年少轻狂     发表于 2024-03-09 15:21:59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