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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8月13日实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之后,“新婚姻法”中对房产的规定就备受关注。新婚姻法中,婚前、婚后或离婚,房产的归属和分配是怎样规定的?下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婚前买房
① 婚前合伙买房
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双方是按份共有,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比例份额。如果一方要取得全部产权,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如有按揭未还清,需先还贷解押,再重新办理过户,期间需要承担一系列税费。
② 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办房产证
办理个人房产证:购房时无贷款,不影响一方婚前财产的认定; 购房时有贷款,婚后共同偿还,则婚前一方出资部分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遇财产分割,要对对方还贷部分做出补偿。
办理双方或者未出资一方的房产证:视为双方共同财产。
二、婚后买房
①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
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此房就是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登记在双方或者未出资一方名下,则为双方共同财产。
②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
产权登记在其中一方子女名下,此房就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如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 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以平分为原则。
提醒: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让婚姻与财产再次成为议论焦点。这个解释主要有两条核心:房子如果是父母出资买的,那么谁的父母出资房子归谁;如果是婚前贷款买的,那么谁首付房子产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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