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
可以分割的,首先要去掉首付的那部分和涨幅的那部分,只要后来是你们夫妻双方共同支付的话
温柔的谎言
1、是的,新的婚姻法解释三有对于此种情况的专门规定。
2、协议的话,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此种协议并不能对抗房管局的房产登记,你最多只能取得债权上的权利,此种协议并不能阻止善意第三人购买此房产。
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话,如果你丈夫拒绝履行该协议,还需要法院具体依据协议内容审理才能做出相应的判决的。
其实,如果你非常担心的话,并且老公同意的话,完全可以把房产写上两个人的名字。
平凡一生
这样的话,父母掏钱指明给儿子的,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你们之间的协议有效
陈俊宇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据此,如果你老公家里给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你老公的名字,可以视为你公公婆婆对你老公一人的赠予,你们两人一旦出现问题,你是不能分割该房产的。
房产以登记为准,你们之间签订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青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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