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女方要求男方将婚前房子加女方名字合理吗?

萌熊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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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根据婚姻法和相关物权法的规定,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婚后在房本上加了女方的名字,甚至是在婚前就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就属于对他的个人财产的一种处分了,一旦加了女方的名字后, 这套房子就变成了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变成了共同共有的关系。

一、婚前要求在房产证上写女方名字合理吗

(一) 名字决定了房子以后的归处,万一双方最后分道扬镳,那么房子就要按上面的名字进行分配。当然如果婚前是男方付的全款,那么女友要求加上名字显然不是理所当然的。

(二) 把女方的名字加在男方婚前的房产证上,这很明显的要体现出男方对女方的爱,不加上女方的名字,那就表示男方不爱女方。但是,在婚前就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对于男方来讲,是有非常大的法律风险的。

婚前房产证写女方名字

二、婚后房产证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证加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而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的,属于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

三、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属于出资人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一方对另一方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婚前房产证加女方名字是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要看房屋属于结婚前一方个人财产还是结婚后女方与男方共同还贷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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