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彩礼钱离婚时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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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离婚时这个婚前彩礼的话多数是按比例返还的,不过都是会比较偏向保护女性的权益,所以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如果女性在实际生活中因婚姻而产生个人损害的话会以补偿的形式来处理,在彩礼返还部分也会扣除掉。

一、离婚时婚前彩礼怎么处理

1、第一种情况,双方当事人解除婚约。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关于这段感情里面的过错,双方当事人之前给予对方的财物,应该全部返还。如果那女和女子已经发生了同居,或者双方当事人发生了关系,女方当事人要求毁约的情况下。可疑返还50%-80%的财物,如果男方当事人要求毁约的,返还的比例在50%以下。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以夫妻的关系同居,并且两人已经一起生育了子女,男子当事人要求毁约的,应该返还40%以下的财物,如果女方毁约,应该返还50%-60%。如果结婚后发现男方当事人隐瞒了禁止结婚的疾病,采取欺骗的手段和女子结为夫妻关系,彩礼应该返还50%以下。

2、第二种情况,女方当事人利用结婚向男子索取财物,女子收到彩礼后就提出解除婚约的或者是制造别的缘由让男方提出解除婚约,这种情况下,女子应该全额返还彩礼。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同居生活,但是并没有生育子女的,并且婚姻持续时间不满两年,彩礼应该返还60%-80%。如果是隐瞒其他的一些疾病,导致双方不能结为夫妻的,彩礼应该返还80%以下。

彩礼是属于婚前的财产还是结婚后的财产,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此时切记不可以一刀切。如果是在双方当事人在结婚后已经取得结婚证之后所拥有的,并且双方没有其他的书面约定,按照我国的法律应该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双方当事人取得结婚证书之前,有一方所有,同事没有书面其他约定,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在世家处理案件中,彩礼一般都作为女方当事人的婚前财产,因此彩礼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案件中,一般处理彩礼的案件,彩礼都是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处理的。

二、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三、嫁妆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才视为确立夫妻关系。举办婚礼不能视作婚姻关系成立。

嫁妆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综上所述,对于这个婚前给的彩礼的话离婚时要怎么处理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不过在返还彩礼时会扣除掉人民法院判决上对女性的补偿的,一般都是比较照顾女性的,不过至于婚前给的彩礼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的话则需要看具体实际情况的。

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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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彩礼钱一般不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领取结婚证并且共同生活彩礼钱不用退还。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所以,一般情况下,以及领取结婚证的,彩礼是不用返还的,但是以下三种情况除外: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3、双方虽然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结婚之后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韓善科

韓善科

法律主观:

看具体情况定,一般情况下是直接归女方的,但如果属于以下情形,女方应该退给男方:(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具体退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画末

画末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居住在一起,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如果男方请求需要返还彩礼,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Never Say N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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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其他情况不予退回: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美利瑞雪(心如柠檬天然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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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刘小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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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让退回的

J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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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彩礼如何处理的问题一直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法律上对彩礼的规定比较少而且也比较概括,今天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法律上的规定,《婚姻法》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从上述法条规定我们不难看出,法律实际上对索要彩礼是禁止的,但如果给付彩礼后在双方离婚时如果出现了上述三种情形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具体返还多少法律并没有给出具体标准,实践中一般都是在给付彩礼的范围内予以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陌上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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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结婚了的,除非男方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外,法院不支持返还。

跨與不跨,在於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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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规定,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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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彩礼是你们自己的事,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只管你们结婚期间的事。

卡澜护肤造型覃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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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大家探讨一下离婚彩礼钱该怎么分配的问题,首先是对于彩礼的认定,彩礼是为达到结婚的目的,在订立婚约前后,依习俗由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向另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给付的金钱或财物;其次,对于彩礼是否应返还以及应返还的比例,彩礼全额返还应该以双方既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未共同生活为前提,对于共同生活期间因共同生活消费支出的彩礼,如有证据证实的,一般不予返还,对于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应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同居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是否怀孕生子、过错责任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经济状况、分手原因、正常合理消耗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酌定返还的数额及比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宝贝的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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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关于婚前彩礼的问题,有三种情况南方可以要求返还。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款一般不需要返还;但是,如果因为男方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另外,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没有实际同居生活的。离婚后,男方也有权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A星光贝贝柴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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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彩礼钱离婚时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赠与时明确只归另一方的除外。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丁致友

丁致友

法律分析:婚前彩礼钱离婚时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超梦

超梦

彩礼是有几十万吗?还要判彩礼没听说过。

开开心心

开开心心

对于婚前彩礼钱的情形,且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在离婚时其女方一般不予退还彩礼。但是存在以下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随遇而安

随遇而安

法律主观:

婚前彩礼钱离婚时一般应判归女方,因为这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给女方彩礼导致自己之后生活困难的,那么法院就应判决女方在离婚后将彩礼退还给男方。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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