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桂玲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已经约定子女归谁抚养,那么一般情况下户口跟随抚养人是正常的,迁不迁都正常。并不需要对方签字。
bbs
孩子是两个人的,不是一个人的.孩子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改变父子关系和母子关系.离婚夫妻的孩子抚养权,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诉至法院,法院可以判决.判决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已经上了户口的孩子,孩子户口的迁移也必须父母双方同意,一方不同意,户口无法迁移.虽然你们离婚了,但是父子关系不因你们离婚而改变,孩子户口随父,也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同意迁,户口随母也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最好是维持现状,也只能维持现状.除非有法院的判决,否则,派出所是不敢办理迁移的,因为在父亲不同意的情况下迁移孩子的户口,这是侵犯了父亲的权利.侵犯人权是违法的.法院能不能判决迁移户口,看你诉求有没有充足的理由.
曦
不需要,拿着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办理迁户口的工作。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渔夫
夫妻离婚以后,孩子户口迁出。只要你拿着离婚证,将户口迁到你所要去的地方,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对方的签字。
冉颜红
这是必须的夫妻离婚了,孩子要钱户口,那是必须要孩子的父母签字的。
頭脳警察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需要另一方协助配合。如果孩子还没有办理户口的,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办理户口的,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那么,离婚后,女方需要将户口从男方户口中迁出吗?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可以将户口从男方户口中迁出,但不同的地区迁入政策不同。以北京为例,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北京市内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
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如下:
一是入户申请书;
二是申请人的《居民户口薄》或《常住人口登记卡》;
三是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经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
四是《及》、《迁入“公共户”承诺书》或《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滞留户口人员承诺书》;
五是其他必要的材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前,建议先到原户口所在地和迁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具体办理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法律依据】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二、 “公共户”落户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市户籍人员(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
(一)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其他直系亲属包含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下同)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二)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三)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四)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
(五)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六)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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