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成祥
易法通解答:
依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所以,你的伤残补助金是你的个人财产,你丈夫无权分割。如果你有什么法律事务需要帮助的,欢迎到易法通网站。如对回答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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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你车祸所赔是你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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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这个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伤残补助金应该属于个人财产。你们离婚时不应当把伤残补助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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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合理,在你离婚之时这只是你个人财产,但顾及到家庭,既然你要离婚,孩子得需要一人抚养,你的妻子也必然到家庭的补偿,这是对双方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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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这笔补助金属于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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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当平分,因为此款属于你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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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财产是你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能平分,他有这个要求也能说明他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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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婚姻法》规定,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人民法院认定。这些都属一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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